2025

01/24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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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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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财政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委、市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坚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财政重点工作及人民群众关心企盼的民生热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规定,主动公开财政工作信息,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时效,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

依法按照有关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信息,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采购、权力清单、惠民政策等信息。2024年在市政府网站财政局公开栏公开发布信息118件,其中:公示公告21件、政务公开10件、扶贫资金和政策情况2件、预决算信息6件、减税降费信息42件、直达资金信息27件、政策法规及相关解读4件、地方政府债务信息4件、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信息2件、机构简介0件。

(二)依申请公开

健全依申请公开渠道,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内部办理制度和流程,规范答复文书格式,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质量。2024年市财政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数量12件,主要申请事项为财政预决算、政府债务等方面信息,均已在办理时限内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规范、透明的财政预决算公开制度,实现财政预决算公开及时性、完整性和真实性的有机统一,全面提升财政预决算公开水平,打造阳光财政,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细化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等的工作流程,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有效保障政务公开平台建设。2024年安排“最多跑一次”专项经费65.57万元,政务运行和市人民政府网保障维护经费355.57万元,优化政务服务保障经费46.45万元,为全市各族群众和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提供资金保障。二是强化政务公开主平台维护运行。突出市人民政府网站财政专栏作为政务公开主平台地位,积极维护各栏目信息的全面性、及时性、规范性,有效提升了财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后续我局将不断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方法,持续提高财政专栏政务公开水平,为公众提供更优质的政务公开服务。三是拓展公众知悉财政信息渠道。建设运营微信公众号,及时有效地传播财政信息。下一步,将创新发掘运用新媒体作用,进一步提升财政信息公开的质量及效果。

(五)监督保障

全面贯彻落实各项政务公开制度,积极维护运营好政务公开平台,将政务公开情况纳入我局考核范围,进一步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地见效,并且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及时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2024年我市政府预算公开得满分,在全疆名列前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9.9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落实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的全面性认识程度不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有待加强二是利用新媒体率不高,公众号推文内容大部分为实时新闻、工作动态及地方政策性文章,对财政部门热点信息宣传内容较少。三是相关栏目设置还不够合理,个别栏目还存在动态更新不够及时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已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信息公开相关操作规程,不断提高公开水平。持续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我局政务公开制度化,务求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做到“应公尽公”,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二是今后将充分发挥政府网站财政专栏第一平台作用,努力挖掘财政热点信息,发挥利用好各类政务新媒体平台优势,有效推动财政信息公开渠道向社会层面、基层领域延伸。三是进一步优化调整相关栏目,使其更加完善合理,加强财政信息公开工作透明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狠抓工作落实,及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的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4年市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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