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04/25

17:10

来源:

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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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落实自治区科技厅厅地联动机制推进项目合作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按照治区科技厅《关于印发<科技厅实施厅厅、厅地联动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新科资字〔2022100号)要求,集聚各方力量及科创资源,提高科技项目层次与水平,市、区(县)协同推动厅地联动重大科技项目实施,形成自治区厅地联动科技项目支持制度化,市科技局结合实际制定《关于落实自治区科技厅厅地联动机制推进项目合作的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定

为落实自治区召开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和自治区《关于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推动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建立区地县财政科技联动投入机制自治区印发《科技厅实施厅厅、厅地联动项目工作方案》,部署加强科技项目顶层设计,集聚各方力量及创新资源,调动各行业部门和地州市参与科技创新工作的积极性,要求各地州进行配套联动支持。我市积极落实自治区要求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依据

(一)国家鼓励推动形成聚焦重点配置科技资源体制机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科技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各结合省以下财政体制、科技事业发展情况等实际,合理划分科技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形成聚焦重点配置科技资源、集成攻关的体制机制。

(二)自治区部署区、地财政科技联动投入机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印发《关于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推动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鼓励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建立区地县财政科技联动投入机制。

(三)自治区科技厅出台《科技厅实施厅厅、厅地联动项目工作方案》,厅地联动项目由自治区和各地州市共同出资,依据产业发展规模,资金投入强度和技术攻关难度等最终确定自治区财政支持额度

三、主要内容

(一)什么是厅地联动项目

厅地联动项目是紧紧围绕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聚焦高质量发展主线,集聚科技创新资源,按照自治区推进科技计划组织管理方式创新工作部署,由科技厅会同乌鲁木齐市、各区(县)联合实施的科技项目。

(二)厅地联动项目的实施应坚持什么原则

 

1、以创新需求为牵引。厅地联动项目的实施应面向解决我市行业共性技术难题和产业发展面临的关键核心技术问题,通过合力攻克关键核心“卡脖子”技术难点,对行业和产业发展带来巨大的推动作用,有力提升科技创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

2、以合力攻坚为手段。厅地联动项目的实施不再是以单打独斗的模式进行,而是通过厅、市、区(县)之间的合作实施,共同凝练科技需求,确定攻关任务,推进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着力实现全产业链的技术研发与成果应用推动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

3、以体制创新为动力。通过对科技项目传统实施方式的创新,能够有效引导各区(县)加大科技投入,统筹配置项目、平台、人才、资金等要素,促进科技更加紧密地为区(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有力提升项目绩效,为科技支撑高质量发展提供新模式、新动力。

4、以优化布局为目标。通过厅、市、区(县)联动,做到集成三级科技资源使用,着眼近期与长远相结合,优化科技资源配置,不断提升创新效能和能力,将分散的创新资源和创新要素整合起来,进一步激发创活力,实现科技资源利用效果的最大化。

(三)厅地联动项目的主要任务目标是什么

 

1、共同凝练科技需求。紧密围绕我市经济社会重大决策部署,凝练提出科技需求报送科技厅。由科技厅组织专家论证,通过充分协商,科技厅组织编写形成厅地联动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共同设计研发任务。在科技厅统筹下,乌鲁木齐市科技部门与各区(县)共同设计重大项目研究任务,确定项目组织管理形式。

3、共同组织项目实施。按照科技厅要求,联合开展项目全过程管理,实施情况检查评估和结题验收,确保项目取得预期成效。

4、共同抓好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市、区(县)联动推动厅地联合项目,实现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推动基础研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的全产业链开发,着力做好科技成果在各区(县)落地转化工作,切实转化为促进区(县)发展的现实生产力。

(四)厅地联动项目资金配套比例标准

 

乌鲁木齐市按照自治区支持资金给予11匹配。配套资金由市本级与各区(县)共同支持匹配,标准参照各区(县)情况分为四个类型,一类区域: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二类区域:高新区(新市区)、经开区(头屯河区)、米东区、水磨沟区;三类区域:天山区、沙依巴克区;四类区域:达坂城区、乌鲁木齐县。

市本级财政资金与区(县)财政资金匹配比例为:一类区域自行承担;二类区域为0.50.5;三类区域为0.60.4;四类区域为0.70.3。同等条件下匹配资金比例高的优先给予支持。

四、咨询渠道

咨询单位:乌鲁木齐市科技局

联系方式:0991-2824158

线下咨询窗口: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5号市委、市政府第二联合办公大楼1号楼5楼市科技局资管科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关于落实自治区科技厅厅地联动机制推进项目合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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