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6/12

18:00

来源: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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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乌鲁木齐市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的通知(乌发改规〔2024〕8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发展改革委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产业发展局,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天然气价格改革部署要求,促进天然气行业健康发展,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自治区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发改能价〔2018593号)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乌鲁木齐市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类用户配气价格

乌鲁木齐市管道天然气综合配气价格为0.26/立方米,在此基础上分类核定用户配气价格:

(一)居民用气配气价格为0.52/立方米;

(二)集中供热用气配气价格为0.11/立方米;

(三)工商业用气配气价格为0.78/立方米。

二、有关要求

(一)配气价格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3年校核调整一次。当管道投资、配送气量、成本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可提前校核。天然气配气价格制定调整过程中,将综合考虑本市经济发展水平和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适当控制价格水平,对应调未调产生的收入差额,可分摊到未来年度进行补偿或扣减。

(二)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生产和供需衔接,保障我市天然气供应稳定;不得以改变计价、增设环节等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配气价格,擅自增加法定收益。

三、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4613日起执行。


                  

2024612


    文件下载:关于公布乌鲁木齐市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的通知(乌发改规〔2024〕8号).doc 

    政策解读:《关于公布乌鲁木齐市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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