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清清委员:
您好!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乌鲁木齐市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用好人才第一资源 为首府高质量发展蓄势添能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市人社局会同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科技局、市房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保局、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各区(县)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完善政策育人才。一是聚焦自治区“八大产业集群”发展和劳动者就业需求,研究制定《乌鲁木齐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目录清单》(乌人社函〔2023〕308号),调整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提升技能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构建人才科技创新政策制度体系。出台科技创新支撑乌鲁木齐市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开展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企业科技专员、红山众创计划等行动,研究贯彻落实《基础研究十年规划》实施意见、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创造实施奖励办法等13个政策文件,构筑起新时代科技人才工作的“四梁八柱”,塑造科技领域人才制度优势。三是紧紧围绕自治区“八大产业集群”和中国(新疆)自贸试验区乌鲁木齐片区建设人才需求,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在原有专业优势基础之上科学调整专业设置,为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领域培养专业人才。
(二)拓宽渠道引人才。一是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引人才作用。鼓励公共人力资源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强与企业合作,积极为企业提供招才引智服务。经统计,2023年全市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举办现场招聘会578次,服务企业4.2万家次,参与求职者达45.25万人次;企业委托猎头公司推荐岗位252个,成功推荐各类人才669人。二是加大事业单位人才招引力度。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满足我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全年组织开展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工作,共招聘(引进)2139人,有效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加大与高校的合作力度,组织企事业单位赴浙江大学、兰州大学等4所高校开展引才宣介活动,累计吸引1.9万名高校毕业生报名,实现聚揽人才与毕业生就业双促双赢。落实用人单位“靶向引才”自主权,采取考察方式,通过“绿色通道”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107人,为推动事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创造力。
(三)搭建平台聚人才。一是推动我市各领域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发挥职称评价“指挥棒”作用,激发和释放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拓宽职称申报渠道,开展我市首次民营企业专项评审会,截至目前共计申报3815人。二是鼓励我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团队积极申报“天池英才”引进计划、博士后科研创新平台等自治区“2+5”重点人才工程,入选后享受自治区人才专项扶持资金支持。2023年我市入选自治区“天池英才”引进计划47人,享受新疆人才发展基金经费支持4155万元,入选人数位居全疆各地州首位。三是强化技工教育服务功能,促进技工教育发展,鼓励院校围绕产业发展,加大招生力度,培养更多符合产业发展需求的技能人才。2023年,我市面向各类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7.73万人次;技工院校招生2648人,学制教育类在校生达到1.2万人。四是发挥红山科创专家服务团作用。入库疆内外各领域专家人才900余名,积极融入自治区“八大产业集群”,深入研究我市11个特色产业29个细分产业链上、中、下游现状和创新方向,对接产业、技术、人才供需890项,构建畅通产业链和专家人才的联系,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牵线搭桥。五是开展科技专项服务。选派一批科研能力强、拥有创新成果的科技人才作为“企业科技专员”开展科技咨询、技术诊断、成果转化等服务。与北京科学技术研究院、中关村全球高端智库联盟共同组织开展“一带一路”产业数字化与国际科技合作培训2期,对重点园区400余家企业开展科技人才政策宣讲一对一专项服务,形成更多科技人才合作成果。
(四)提升服务留人才。一是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强化绩效工资激励导向作用。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实施方案》,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2023年,为全市1600余家事业单位、6.9万余名工作人员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年人均核定绩效工资7.07万元。二是鼓励事业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自主确定高层次人才与高层次人才绩效工资水平,高层次人才绩效工资在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不受总量控制,不纳入总量基数。2023年,我市事业单位自主确定高层次人才82名,高层次人才绩效工资326万元。三是市场监管部门推出企业开办“一件事”主题套餐服务,将涉及“企业开办”业务设立登记、公章刻制、银行开户等7个环节全部纳入“一网通办”平台同步办理,实现材料一次提交,各部门数据共享。依托全程电子化系统、企业开办“一网通企业注销”平台,实现企业登记、变更、备案、注销“一网可办”。企业开办实现1.5个工作日完成,比自治区要求的3个工作日压缩50%。四是做好住房保障服务工作。积极落实国家强化人才安居支持政策,推行人才“一站式”服务。开设人才引进专项申请通道,对引进人才来乌就业需要租住公租房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放宽准入标准,简化申请流程,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配租、配售。2019年以来,2672名人才通过专项通道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聚焦不同群体的住房需求,做好住房建设规划,科学合理预测住房需求。2022年以来,全市已累计新建、改建各类保障性租赁住房33040套,供应量达到全疆总量的50%左右,目前已有2195套竣工,将陆续向园区企业职工及新市民、青年人提供。五是积极落实户口迁入新政策。优化人才落户政策,将学历落户政策由大专及以上学历的45周岁以下人员(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年龄不限)放宽至中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本人、配偶、子女均可落户我市,同时增加了在校大学生、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即使在我市无自有住房,本人、配偶、子女也可落户我市,人才落户的途径更多、条件更宽松。放宽合法固定住所落户政策,将原合法固定住所迁入申报条件放宽到即使在我市无自有住房,在本市居住生活满3年,并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3年的,本人、配偶、子女也可落户我市,且明确要求严禁自设门槛,切实让各类人才及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政策的红利。六是做好人才医疗保障服务工作。我市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医疗补助待遇,在政策上参照执行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取得正(副)高级职称人员的医疗补助待遇:在职人员在门诊特殊慢性病和住院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按比例由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正高级职称人员超过本人年工资收入1.5%以上(副高级职称人员为2.5%)部分由公务员医疗补助金予以补助。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发挥市场主体引才作用。围绕我市重点行业、产业、领域对各类急需紧缺人才的需求,引导和促进各类人才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开展全市急需紧缺人才需求信息调查统计工作,为引进各类人才提供参考目录,发挥引才育才指引作用。畅通与疆内外高校沟通渠道,积极推介首府人才政策和岗位信息,主动吸引高校毕业生来乌发展贡献力量。二是围绕自贸试验区乌鲁木齐片区建设,配合市委组织部研究制定以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为核心的人才政策,在人才评价、保障激励等方面率先突破。有重点地在自贸试验区建立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人才发展平台,助力集聚高层次紧缺人才。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和退休专业技术人才、事业单位管理人才按规定在自贸试验区兼职兼薪、按劳取酬,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按规定到自贸试验区创新创业。三是进一步拓展高层次人才发展空间,允许突破岗位限制将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直接聘用至相应职务等级,做到随到即聘。全面贯彻执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相关政策,形成新的晋升通道。四是围绕自治区“八大产业集群”和自贸试验区乌鲁木齐片区建设,建立公共就业服务“双台账”制度(即服务企业台账和服务重点群体台账),将重点工程、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重点民营企业等纳入本市重点企业用工服务范围,加大就业岗位征集和储备力度,通过摸排本市行政区划内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建立企业用工台账,通过开展公共就业“14+N”专项服务活动,促进供需两端匹配,为各类人才就业搭建供需服务平台。五是支持企业组织职工开展新招用员工岗前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不断满足企业转型升级发展需要。重点对无技能和技能不足的外来务工人员、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不断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六是持续做好“天池英才”引进计划等自治区“2+5”重点人才工程中的宣传推荐工作,力争自贸试验区乌鲁木齐片区更多涉外优秀人才享受自治区专项人才经费支持,助力企业聚才、用才、育才。七是市房产局积极落实“三大工程”相关工作要求,增加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提高保障性住房在住房总供给中的比例,解决工薪收入群体及各类人才住房困难,稳定住房预期。进一步完善建设、配租配售、运营等方面管理措施,充分调动市场主体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积极性,撬动盘活存量闲置土地和房屋,扩大有效投资,推动产业发展。推动建立房地产业转型发展新模式,让商品房回归商品属性,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努力形成“低端有保障、高端有市场”的新型房产供应市场。八是市公安局深入“放管服”改革,为人才落户提供便利服务。紧紧围绕让人才“最多跑一次”的工作目标,以“一窗受理、一站式服务”等创新工作模式为抓手,充分运用大数据和新技术,精简人才落户所需材料,优化人才落户办理流程,推出更多人才落户互联网办理业务,进一步提升我市为人才落户的服务效率和质量。九是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将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双师型”教师建设要求,实施“乌鲁木齐职业大学企业行动计划”,强化“双师型”师资队伍培养。出台《乌鲁木齐职业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柔性)实施办法(试行)》,做好2024年度高层次人才(博士、高级职称、高级技能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柔性)工作,同时加强学校人才培养和选拔。十是市教育局将切实做好引进人才子女入学保障工作,解决其后顾之忧。
对以上答复,如有意见,请及时告诉我们。
2024年5月14日
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刘士山 联系电话:4656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