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乌鲁木齐市委会:
贵党在市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做好民营企业职称评定工作,助力我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提案收悉。感谢你们对人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对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政策及申报工作的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
对于“评审人员数量多”“评审专业种类多”“评审流程疑问多”的民营企业,我们走进11家企业讲政策,全面了解企业的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提供“一对一”专业职称评审申报服务。同时积极召开2次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培训会,“面对面”宣传职称评审工作流程,现场释疑解惑,充分激发和释放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进一步助力民营企业选拔和培养更多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二、加大政策倾斜力度,进行科学分类评价
一是针对首次申报我市民营企业专项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不作继续教育要求。二是在申报人员范围上,除了营业执照在乌市范围内注册的民营企业中从事工程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及外地的民营企业派驻乌市连续工作1年以上从事工程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乌市职称评审以外,这次我们又扩大了申报范围,即档案在乌市人事代理机构托管的从事工程相关工作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也可申报民营企业专项评审。三是不仅克服了“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还对论文不做限制性要求,重点突出工作能力和业绩考核,注重市场认可和对企业的实际贡献。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专利成果、技术突破、工艺流程、标准开发、成果转化等均能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三、2024年度职称评审专项经费未到位
2024年度职称评审专项经费已列入今年中心项目预算,待资金拨付到位后,将及时支付职称评审专家劳务费等费用。
四、民营企业专项职称评审工作推进情况
2024年3月18日,乌鲁木齐市正式启动全市工程系列民营企业专项职称评审工作,截至4月30日,本次专项评审工作申报、审核已完成,共计申报3815人,审核通过3224人。预计5月11日-6月10日完成职称评审工作,7月底前完成批文、发证工作。
对以上答复,如有意见,请及时告诉我们。
2024年5月14日
联系单位: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 系 人:王琪程 联系电话:487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