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01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7-12   浏览次数:4234次   【字体:

民盟乌鲁木齐市委会

贵委在乌鲁木齐市政协十四次会议提出《关于加大中水使用力度解决绿化用水紧张的建议》收悉,感谢贵委对乌鲁木齐市水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乌鲁木齐市水资源及绿化用水情况

(一)水资源情况

全市可利用水资源总量13.58亿m3其中地表水5.0亿m3,地下水2.43亿m3外调水4.05亿m3再生水2.1亿m3

(二)绿化用水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全年绿化灌溉用水总量为1.51亿m3绿化主要灌溉水源为地表水、地下水和再生水,其中使用地表水0.41亿m327.2%)、地0.38亿m325.1%)、再生水0.72亿m347.7%

二、再生水现状

(一)再生水政策体系

乌鲁木齐市水资源管理委员会的成立和先后执行、印发、实施的《乌鲁木齐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乌发改环资〔2021514号)、《乌鲁木齐市排水及再生水十四五专项规划》,为加快推进我市污水资源化利用,促进解决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污染、水生态损害问题提供了组织保障和政策依据

(二)再生水水厂建设情况

我市现有城镇生活集中污水处理厂14设计处理能力106.2m3/d其中虹桥污水处理厂、雅山污水处理厂专为荒山绿化而建半年运行,其余污水处理厂均为全年运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2座,处理能力14.5m3/d;再生水厂2座,处理能力48m3/d污水处理后均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为再生水循环利用提供安全水源。

(三)再生水配套设施建设情况

我市地形南高北低,污水处理厂主要在排水系统末端的城市北部,为解决中心城区绿化景观缺水问题,市政府2017启动建设乌鲁木齐市再生水扬水工程。工程设计输水能力16m3/d,以城北再生水厂出水为水源,通过四级泵站提升及29.6km管线输水,将再生水由北向南输送到南郊天山区十七户湿地,向沿线天山区、水磨沟区部分区域绿化提供再生水。同时,再生水扬水工程自十七户湿地沿和平渠建设了18km再生水伴渠管线,将再生水由南向北,为和平渠沿线公园、河滩路绿地提供景观绿化用水。再生水扬水工程形成了一个再生水循环链,全年可实现再生水利用3200m3

为充分发挥再生水扬水工程效益,提升6个中心城区再生水利用能力,2022年以来建设10个再生水利用管网工程,建设配套二、三级管线156.28km,对完善中心城区再生水管网发挥了重要作用。截2023年再生水管网长度达683km建成再生水调蓄工程总容积389m3

(四)再生水利用情况

2023年全市城镇污水处理总量2.67亿,再生水回用量1.21亿,其中城市绿化景观利用0.62亿、工业利用0.59亿,剩余1.46亿补充东道海子生态用水。再生水利用率由2022年的43%提升至2023年的45%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按照优化用好再生水的工作部署以我市列入国家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和国家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为契机,完善相关政策、规划和制度,加大再生水水源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再生水利用二、三级管网,加强再生水利用管理,广泛开展政策及科普宣传,不断提高我市再生水利用水平。

(一)完善再生水利用政策体系,形成价格激励机制

研究制定《乌鲁木齐市再生水管理办法》,进一步促进、规范再生水利用工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水价改革部署要求,推进水价改革,简化水价构成分类,合理调整水价后,将进一步加大城市自来水价格与再生水价格差,形成合理的比价关系,运用价格杠杆,促进再生水利用工作。

(二)加快推进再生水工程建设

1、保障再生水水源工程建设。十四五期间,计划新建污水处理厂项目5个,新增再生水处理能力22m³/d,出水水质均为一级A标准,优化再生水厂的布局,保证城市污水处理能力与城市发展的相匹配。

2推进再生水利用配套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二、三级再生管网和调蓄设施建设,加大再生水配置的覆盖面积。

(三)建立健全部门联席制度,科学统筹城市绿化用水

坚持绿化、水务、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联动制度,建立健全城市绿化用水联席会议制度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对城市各类绿化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实行部门联审制度进一步优化城市绿化用水规划,落实以水而定、量水而行的科学用水、绿化要求,加强绿化建设管理保障能力,打造好首府的金山银山。

(四)加强再生水利用配置管理   

将可再生水资源与地表水、地下水、外调水共同纳入全市水资源统一配置。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对再生水水量和水质满足建设项目用水需求的优先使用再生水。

(五)加强再生水项目储备工作

做好项目谋划储备,配合市发改委极争取项目资金,紧盯国家、自治区资金投向和政策导向,争取上级的资金支持切实把政策机遇转化为发展实效。    

(六)加强再生水利用宣传工作力度

加大宣传引导和社会动员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再生水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增强使用意愿。

对以上答复,如有意见,请及时告诉我们。

                                

                            2024712日          

联系单位:乌鲁木齐市水务局   

人:李艳霞       联系电话:0991-4612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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