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9/06

13:01

来源:

乌鲁木齐市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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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户常见问题解答

1.提交申请后,一般多长时间能拿到许可证?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烟草专卖局审批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应当自受理之日起8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对外承诺缩减期限的,以承诺期限为准。

审批机关在上述规定期限内不能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审批期限可以延长4日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依法需要听证、评审、检验、检测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审批机关应当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

2.我的商店名称换了,应该办理什么手续?

商店名称换了,应该办理变更手续。依据是《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持证人改变经营地址(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等客观原因除外)或者具有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应当重新申领烟草专卖许可证;所持有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其他登记事项发生改变的,应当及时变更烟草专卖许可证。”《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名称、个体工商户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负责人、经营者姓名以及经营地址名称等登记事项发生改变,或者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等客观原因造成经营地址变化的,持证人应当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变更许可范围的,持证人应当提前提出变更申请。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持证人在家庭成员间变化的,可以申请变更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3.我转了别人的店,能不能申请把烟草证变成我的名字?

不可以,转接别人的商店,属于经营主体发生变化,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申请人拟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受理机关提出烟草专卖许可证新办申请。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向受理机关重新提出新办申请:(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持证人改变经营地址(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等客观原因除外);(二)经营主体发生变化;(三)发生《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情形的。因此,您需要重新提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申请。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负责人发生变化后,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任何企业或者个人不得涂改、伪造、变造烟草专卖许可证。不得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经营主体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受理机关提出新办申请。因此,一般情况下,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负责人发生变化,也就是俗称的店铺转让问题,新接手的经营者,如果需要继续经营卷烟,应当先由原经营者对旧有的许可证办理歇业注销手续,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4.办理延续都要提供什么资料?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新办、延续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需要核查以下材料:(一)申请表;(二)营业执照;(三)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5.许可证有效期满了,为什么定不了烟?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发证机关应当依法注销烟草专卖许可证。

6.我的许可证快要到期了,应该什么时候办理延续申请?

应当在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7.我许可证还没有到期,现在商店不准备经营了,烟草证怎么办?

依照《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持证人在许可证有效期限内不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及时提出歇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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