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1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9-14   浏览次数:4234次   【字体:

侯洁琼委员

您好!您在市政协十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中小学生课间休息问题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保险介入机制和加大硬件设施投入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我市公办各类学校(幼儿园)每年为学生购买校(园)方责任保险和附加、校(园)方无过失责任保险,经统计20232024学年购买保险人数达43.76万人。市、区(县)两级每年积极争取各类资金投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目前我市各公办学校(幼儿园)基本已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二、关于提升学校管理水平问题

市教育局将进一步督促各学校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教育部令第50号)等有关规定,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坚决纠正以“确保学生安全”为由而简单限制学生必要的课间休息和活动的做法;指导各区(县)教育局和局属学校科学实施管理和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室外场所设施排查和人员值守。

三、关于加强学生安全意识教育问题

市教育局将指导和督促各区(县)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加强学生安全意识教育,把安全事故风险降到最低,让孩子们快乐放心活动。同时,将要求学校密切家校社协作,争取家长理解和社会支持,共同努力保障学生课间正常活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对以上答复,如有意见,请及时告诉我们。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

2024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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