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1/31

12:24

来源:

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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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乌鲁木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积极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权力,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紧密结合本局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及政策解读力度,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建立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更新组建乌鲁木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将原建设局、原房管局门户网站相关栏目整合重建,严格按照“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积极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编制《乌鲁木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为群众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2024年,通过政务公开平台、网络邮件及快递等线上线下渠道,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8件,已全部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及平台建设情况

现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2个,分别为乌鲁木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惟民建城”政府门户网站内设“公示公告”“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及解读”“预决算信息”“应用入口”“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宣传专栏”六个专题栏目,用于公开各类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微信公众号“惟民建城”主要用于宣贯最新政策及垃圾分类、爱国卫生、禁毒等知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0

1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7

1

0

0

0

0

17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4

0

0

0

0

0

2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96

1

0

0

0

0

9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5

0

0

0

0

0

5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77

1

0

0

0

0

17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2

7

2

0

21

0

2

0

0

2

1

4

1

2

8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策解读内容形式单一,均采取文字形式解读政策出台的背景、意义、依据、内容,缺乏多元化的解读方式。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持续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局重点工作内容,定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力度,分析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难点,进一步提升全体干部职工政务公开工作技能,提高工作效率。

2.发挥干部职工主观能动性,鼓励工作形式创新。如在政策解读工作中,积极倡导采取图片表格、卡通动画、音频视频等多样化形式进行解读,促进政策解读形式多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4年度乌鲁木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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