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12/20

16:30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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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023年11月水质状况报告

一、监测情况

11月,乌鲁木齐市共监测了7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其中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1个,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6个。

1、监测点位

乌鲁木齐市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取样点位详见表1。

表1 乌鲁木齐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点位明细表

名称

水源地类型

断面属性

乌拉泊水库水源地

地表水

城市

柴北水源地

地下水

城市

柴西水源地

地下水

城市

西山水源地

地下水

城市

水磨河水源地

地下水

城市

八一闸水源地

地下水

城市

甘河子水源地

地下水

城市

2、监测项目

乌鲁木齐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详见表2。

表2 乌鲁木齐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

水源地分类

监测项目

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

pH值、总磷、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氧、氟化物、挥发酚、石油类、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铜、锌、硒、砷、镉、六价铬、铅、汞、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氰化物、硫化物、化学需氧量、硫酸盐、氯化物、锰、铁、硝酸盐氮、水温、粪大肠菌群、总氮、叶绿素a、透明度

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三氯乙烯、四氯乙烯、甲醛、苯乙烯、苯、甲苯、乙苯、二甲苯、异丙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硝基苯、二硝基苯、硝基氯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滴滴涕、林丹、阿特拉津、苯并(a)芘、钼、钴、铍、硼、锑、镍、钡、钒、铊。

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

色、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值、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钼、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硫化物、钠、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六价铬、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

3、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措施

为了确保监测数据的代表性、科学性和准确性,对监测的全过程(包括布点、采样、样品贮存、实验室分析、数据处理等)进行了质量控制。

(1)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开展监测工作。

(2)采样人员严格遵守采样操作规程,认真填写采样记录,按规定保存、运输样品。

(3)监测人员持证上岗,测试仪器均按检定规程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4)每月做一条校准曲线,用线性回归方程计算出校准曲线的相关系数、截距和斜率,所有项目标准曲线相关系数(r)>0.999;水样分析过程中采取10%平行双样、10%加标回收样及加测标准曲线点等质控措施,其偏差均在合格范围内。

(5)采样记录和分析结果按国家标准监测技术规范有关要求进行数据处理和填报,监测报告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二、评价标准与方法

1、评价标准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2、评价方法

(1)地表水评价方法

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执行。

(2)地下水评价方法

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规定的单指标评价和综合评价。

三、评价结果

1地表饮用水水源地

乌拉泊水库水源地参与评价的21个基本项目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限值,水质状况为优,5个补充项目全部达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限值,详见表3

311月份地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名称

水质类别

水质状况

表征颜色

乌拉泊水库水源地

蓝色

2、地下饮用水水源地

柴西水源地、西山水源地、甘河子水源地和八一闸水源地参与评价的39个项目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标准限值,柴北水源地参与评价的39个项目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标准限值,水质均满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用水要求。水磨河水源地受天然储水介质影响,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和硫酸盐三项指标除外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其源水经水厂软化处理达到饮用水标准后供给居民饮用,

详见表4

411月份地下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名称

水质类别

超标项目

柴北水源地

/

柴西水源地

/

西山水源地

/

水磨河水源地

Ⅲ类

受天然储水介质影响,源水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和硫酸盐三项指标除外。

八一闸水源地

/

甘河子水源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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