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教育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12-07   浏览次数:4234次   【字体:

2018年,市教育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紧密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认真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以推动政务规范、透明、廉洁、高效运行为总体思路,及时公开和更新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公众关切,方便群众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本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汇总期限从20179月1日截止到20188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乌鲁木齐市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乌鲁木齐青年路361号,邮编:830002;电话:0991-2953117

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确保政务信息公开规范运行。

根据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研究制定《乌鲁木齐市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和《乌鲁木齐市教育局政务公开目录》,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指定专人主要负责信息发布沟通、协调、确认、信息更新工作。并安排市教育信息服务中心组织精干力量全力负责信息公开网站建设、维护。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流程,层层落实工作任务,切实保证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以“五公开”为重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一是将“五公开”落实到办文程序。由办公室牵头,组织机关各处室学习信息公开法律法规,对近年来的文件进行详细梳理,结合单位实际,确定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文件内容清单,在拟制办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二是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的统一要求,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页,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指南、规章制度及依申请公开流程,编制信息公开目录编码。进一步明确“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规范化水平。三是根据日常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及时在网上更新、发布可以公开的文件信息。特别是重点抓好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如招生考试、政策咨询、教育收费等,及时在网上公开。

(三)严格信息公开审核程序,做好信息安全工作

对拟公开的信息必须经处室负责人和办公室主任审核同意,经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才可对外公开,确保所发布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加强信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网络安全管理、信息安全人员进行技能培训,防止信息安全事件的发生。

(四)多形式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提高公开实效。

为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性,让更多的群众及时掌握了解教育局政务信息工作,我局利用教育局网站、各大新闻媒体进行信息公开,还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局机关一楼电子大屏滚动显示重要的教育信息。积极做好网络问政平台、12345市长专线平台群众政策咨询、各类投诉答复工作,按照12345市长专线办工作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受理项目类别及处置时限表》,细化出8大类40项包括政策咨询、问题建议、各类投诉在内的详细受理项目,并给予了合理的处置时限,确保第一时间回应群众关切、解答群众疑虑。积极参加乌鲁木齐晚报组织的“首府行风热线”栏目,与群众直接对话,接受群众的咨询,就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问题进行政策解答。

(五)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截止2018年8月31日,下放区(县)教育局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2项,行政处罚审批事项5项,取消行政处罚事项1项;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2项,行政处罚事项7项,其他权力类事项1项。并在乌鲁木齐市教育局网站上予以公示。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认真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制定并印发《乌鲁木齐市教育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和《乌鲁木齐市教育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公开2018年市教育局权责清单。修订了《乌鲁木齐市教育局行政审批服务指南》予以公布,并设立公开监督投诉电话。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信息内容

1.机构职能类。主要包括乌鲁木齐市教育局机构概况、机构领导(领导成员及分工)、内设机构(处、科室设置和联系方式)、工作职能、工作规则(部门内部工作规则)等。

2.行政决策类。主要包括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年度工作安排、重大工作部署、工作规划等。

3.政策法规类。按照国家教育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教育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排列和划分。现行有效的文件(特别是近两年的文件)先编制到目录中,以后逐年清理、填加。其中,法律法规包括国家和自治区颁布的相关教育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主要是指对社会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

4.行政执法类。主要包括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及下属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责任、执法人员情况和执法结果(重大处罚案件)、重大行政复议等。

5.行政职权类。主要包括教育行业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事项。

6.社会服务类。是指乌鲁木齐市教育局依法依职办理的各种服务项目。

7.工作动态类。是指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需要群众知情、参与、监督的事项,以及日常发生的工作情况随时补充发布。

8.其他。难以归入以上各类的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统计

我局坚持做好乌鲁木齐教育网(http://edu.urumqi.gov.cn/)的日常维护与及时更新最新信息。保证平台信息的时效性和公益服务性。 拓展并丰富了网站的信息容量,截止8月31日,网站访问量400余万人次,发布各栏目信息数量共计2000余条。乌鲁木齐教育网服务平台图库图片达20249张图片,2018年新增图片3550张。以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命名的微信公众号发布教育类信息95条。2018年10月22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乌鲁木齐教育网(http://edu.urumqi.gov.cn/)开始永久关停下线并转至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网站。网络问政平台及12345市长专线平台接到市民咨询、建议、投诉件共计170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答复率为100%。

)公开信息详细统计(见附表)

三、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国家秘密;

(二)商业秘密或者以不公开为条件主动向行政机关提供的信息;

(三)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侵害个人隐私的信息;

(四)行政机关内部研究、讨论工作的信息;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它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情况。收到申请数0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网上申请0件,信函申请0件。截至2018年10月,已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0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没有进行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改进措施

市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但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提高。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市政府办公厅的工作要求,市教育局下一阶段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调整优化领导机构名称和职能,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

二是加强保密审查,扩展公开范围。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途径。通过网络、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加大教育惠民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

四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五是更加重视监督考核,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年底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作为单位、个人创先评优和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落实奖惩制度,激发信息公开工作热情。

2018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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