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聚焦总目标,抓好“三件大事”,建设“六个首府”总体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广大参保群众的服务作用,切实解决首府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一、加强领导,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局党组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领导,健全机制,加强监督,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展。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由党组成员、副局长任组长,相关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事务,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正常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建立工作机制。自2019年1月23日成立之初,局党组即明确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职能和责任,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单位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规定了公开的内容、程序及形式,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的放矢,有力推动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三)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为了更加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局党组加大管理监督检查力度,指定专人负责,按照要求随时公开公布,做到基础资料全面、真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
二、注重实效,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
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一)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参保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两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
(二)公开时间更加及时。由于为新组建成立单位,工作人员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基础资料整理收集、公示公开条件流程等把握的还不是很熟练,通过积极与政务服务办公室对接学习,逐步推进各项工作步入正轨,按要求及时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三)公开内容更加充实。逐步在政府网站设置了政务公开、机构职能、通知公告、政策法规、政策解读、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公开公示板块,更好的服务广大参保群众。
三、真抓实干,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一)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2019〕14号)、自治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办<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做到医疗保障领域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二)2019年行政复议、诉讼情况。2019年市医疗保障局无行政复议、诉讼。
(三)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情况。市医疗保障局严格按照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积极与政务服务办公室对接联系,在市政府网站公开主动公开内容。2019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要求。
(四)基层减负工作中政务平台、手机APP以及各类工作报表清理规范情况。市医疗保障局严格贯彻落实为基层减负相关工作要求,截止目前无政务平台、手机APP等软件,无相关需基层填报报表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市医疗保障局将继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健全完善,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按要求及时公开各项政府信息,切实提高首府广大参保群众对医疗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度。
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