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统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6   浏览次数:4234次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由乌鲁木齐市统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乌鲁木齐市统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的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不断推进全市统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精心维护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统计数据和工作动态。通过扎实推进各项信息公开工作,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统计资料的需求,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提高了统计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落实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认真执行依主动公开、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切实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统计信息内容的合法性审查,做到及时接收、依规办理、按时规范答复,提高工作效率。

(一)利用网站做好信息公开。作为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网站下属的部门网页,市统计局严格按照国家政府网站建设要求,加强内容梳理,实时发布经济运行情况和全市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及时充实统计工作动态,满足社会公众对统计产品的需求,网页信息由我局计算中心加载,并保证实时更新。本年度,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3条,其中:统计数据39条、统计公报1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2条、信息公开1条。

(二)维护好乌鲁木齐市统计局新浪腾讯微博。在官方微博乌鲁木齐市统计局账号上,除了向社会公众发布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外,还针对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统计知识、统计工作、统计法以及全国经济普查、农业普查、人口普查等方面内容进行了宣传和解读,极大地增进了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全年累计共发布微博千余条。

(三)及时发布统计信息公开产品。2019年市统计局编印了《2019年乌鲁木齐统计年鉴》500本、《2018年乌鲁木齐领导干部统计手册》400本、《乌鲁木齐市国民经济运行监测》(月刊)10期,每期100册,共计1000册、《乌鲁木齐统计》(季刊)全年3期,每期100册,共计300册、《乌鲁木齐辉煌70年》300本等重要统计资料,及时为市委市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县提供统计服务。

(四)利用主流媒体提升统计信息影响力。利用做客乌鲁木齐电台——行风热线和乌鲁木齐红山会客厅的机会,在互动平台上针对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CPI解读和统计法等方面对外提供统计信息,信息传播的力度和深度进一步提高。

(五)2019年,市统计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中,主动公开行政处罚类6项,行政奖励类7项。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为保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通过申请公开获取所需要的统计信息。本局2019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度,全市统计系统查办的4件统计违法案件,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理适当,没有一起行政复议。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定差距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培训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负责信息公开的科室还需加强配合,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发挥统计局门户网站、政务微博等宣传平台的作用,深入开发统计数据服务平台,促进信息公开、在线服务、公众参与等功能,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完整。

(二)积极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学习与培训,做好微博、数据服务平台管理人员的专项培训,掌握新媒体平台话语主动权,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三)根据信息公开工作进度,及时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加强沟通、协调与配合,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不重不漏。

(四)不断提升现代化手段保障统计运转高效安全。更新局内软硬件设备,着力提升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装备水平,认真进行网络安全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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