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浏览次数:4234次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市委、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的坚强领导下,市自然资源局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和《乌鲁木齐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指南》精神,结自然资源工作实际,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取得新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各项保障。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2020年以来,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分解落实具体重点工作任务,明确要求各部门、单位落实专人跟进做好日常相关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环节工作安排部署到位、跟进落实到位、公开效果到位,形成了政府信息公开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积极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通过《乌鲁木齐晚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等媒介www.wlmq.gov.cn),定期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成交结果和合同履约等市场交易信息,规范土地出让信息公开。2020发布国有建设用地挂牌出让公告18批,成交结果公示19批,在乌鲁木齐晚报发布公开摇号公告23次,发布行政许可等信用信息12条,持续推进我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事项确认及业务系统对接工作,完善政务信息数据资源目录,确保实现一网通办。积极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及时更新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办理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19件。

(三)全力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持续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个人抵押登记办理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不动产登记网上服务平台正式投入使用,我市成为全疆网上信息查询后可即时打印查询结果的首个城市。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将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及办结时限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式,登记的申请资料及办结时限同时链接至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

)切实做好行政执法公开。健全完善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建立测绘地理信息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制定了测绘地理信息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了41项抽查事项及相应依据,建立219家抽查单位名录,全面开展测绘地理信息执法检查,主动公布市场主体、人员名录库和检查情况。并将上述信息及时予以公开,进一步增强了执法检查的公信力。

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法定时限和程序,依法依规、严谨规范、慎重稳妥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工作。对申请人的申请诉求,依法进行梳理,实行分类管理,准确研判。对于非主动公开类信息,依法进行保密审查和公开属性界定,有针对性地给予答复,解决杜绝不予理睬、不予答复和不经调查就轻率答复的现象发生。对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职责范围的,在告知申请人的同时,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该行政机关名称;对申请内容不明确需要申请人更改、补正的,进行一次性告知;对于申请的政府信息属于不公开或部分不予公开的,答复时说明理由,避免因未告知理由、依据不清等原因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2020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30件,均按要求及时答复。

)严格把好行文公开属性审核关。严格执行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章制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规定,严把公文公开属性审核关。在具体落实中,认真对照《关于乌鲁木齐市进一步规范文件信息发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乌政厅字〔201814号)要求,对属于不公开的文件信息,绝不公开发布;属于依申请公开的文件信息,在申请人按照程序申请该信息公开时,由承办部门在报请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仅对申请人有条件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公文信息,经局政务公开办严格审核把关后,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3

1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3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5558000

 

 

 

三、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0

2

0

0

1

0

3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1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型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需要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一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6

6

55

15

11

58

139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悉心指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个别部门、单位对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还不够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相比进展不平衡;重点领域公开内容有待完善,发布素材内容还不够全面;政策解读、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工作改进情况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全面规范市自然资源领域信息公开目录,及时更新目录内容,方便各族群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是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方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

三是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市自然资源系统年度绩效考核体系,确保分值权重。同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及时总结推广新做法、新经验,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在坚持做好上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还积极主动加强其他方面信息公开上报工作。严格按照乌鲁木齐市《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2020年向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报送各类信息40余条。同时充分利用12319热线、网络问政平台,进一步强化对群众诉求的办理、反馈及落实,对承担部门明确责任,促进群众反映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全年及时回复12319热线咨询、投诉单据1611个,受理网络问政单据7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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