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浏览次数:4234次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编制乌鲁木齐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各项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现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乌鲁木齐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决策部署,结合市国资委工作职责,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我委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规范化管理,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做到政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主动公开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及相关解读、公示公告、政策解读、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栏目。截至2021年底,市国资委共发布信息公开:机构职能12条、公示公告8条、政策法规及相关解读8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6条、政务公开37条,共计7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依据《条例》的规定,我委认真履行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职责。2021年共收到政府信息依公开申请1件,已按要求依法依规办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务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不到位,公开信息不全面。对重大政策解读质量、解读力度有待提升。改进措施:加强委机关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培训力度。组织关键科室、关键岗位进行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主动学习其他部门的经验做法,尤其是政策解读方面的经验,丰富解读形式,提高政策解读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