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围绕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结合我市政务服务工作实际,加快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为有力有效,为首府改革发展稳定事业贡献力量。
(一)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信息工作协作机制,积极推进我局信息公开。主动公开部分,局办公室牵头,各相关业务科室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梳理需公开的政府信息,主动做好公开工作;同时局信息科及政务服务中心定期对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疆政务服务网乌鲁木齐站点定期维护巡检,及时对信息发布情况进行自查整改。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从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管控,保障准确、按时公开信息。
(二)完善政务公开栏目。依托市人民政府网站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模块设置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办事指南专栏,及时公布政务服务大厅办事指南和公共资源交易办事指南入口链接,引导办事群众高效办事、快捷办事。完成应用入口专栏设置,公布新疆政务服务网乌鲁木齐站点、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系统、政务数据开放网的应用链接,形成覆盖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政务公开、网上查询、网页浏览、信息查阅、办事服务矩阵,拓展服务渠道,提升服务效能。
(三)创新政策解读形式。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形式,依托市人民政府网站设置政策解读专栏,推出24小时自助服务区办事指南系列动画视频,及时做好动态更新工作,提升公开的效果。设置市政务服务大厅房地产政策咨询服务窗口和共产党员志愿者服务岗,及时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办事引导等特色服务,切实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四)定期做好内容更新。突出机构职能、通知公告、政务公开、政策法规等常规公开栏目的内容公开和动态更新,主动公开公布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领导班子分工、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的职责、内设机构等信息。完成财政预算、决算信息的公开,在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部门决算”等信息。认真落实市电子政务办工作要求,及时公开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2040号建议的答复、关于2021年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承办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公示等内容。目前,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2条,其中各类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35条、政务公开20条、政策法规信息17条、政策解读12条、机构职能7条、通知公告7条、办事指南2条、十四五1条、投诉建议1条。
(五)优化各类制度机制。制定完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信息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关于调整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内容,不断适应政务公开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效能。
(六)动态更新事项清单。及时在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了乌鲁木齐市首批政务服务通办事项清单、乌鲁木齐市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办理”清单、乌鲁木齐市第二批“政务服务通办”事项清单、乌鲁木齐市社区(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乌鲁木齐市管委会(乡镇)事项清单、市政务服务大厅24小时政务服务自助服务区自助办理事项清单,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标准和实施情况等内容,并持续做好动态更新工作。设立双公示专栏,及时公布乌鲁木齐市行政许可清单,同步通过新疆政务服务网乌鲁木齐站点、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时公布,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落实。
(七)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据。认真落实《关于规范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新发改服价〔2020〕578号)《关于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有关事宜的通知》(新发改医价〔2013〕1007号)、《关于印发<产权交易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新国资产权〔2013〕226号)文件规定,在市人民政府网站、乌鲁木齐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时公开公共资源招标场地及设施服务费、交易服务费、鉴证手续费、信息挂牌费、竞价服务费、其他服务收费等六大类非税收费项目及标准,切实提升公开透明度。
(八)建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紧跟市委、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完善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专栏信息,方便群众了解信息公开方式、途径、依申请公开流程、投诉渠道等内容,方便群众查阅。充分用好新疆政务服务网乌鲁木齐站点和乌鲁木齐公共资源交易网的平台优势,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各项工作,扎实做好网站平台的建设维护工作,安排专人全天候做好新疆政务服务网乌鲁木齐站点、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管理运行维护工作,及时更新完善相关信息内容,优化网页设置,丰富网页版块,真正将局属政务服务公开平台打造成拉进群众,畅通交流的新窗口新平台。
(九)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在市人民政府网站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专栏开设“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栏目和“双公示”链接,及时公布预决算及三公经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等相关情况。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19〕752号)文件精神,明确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37个具体公开事项,通过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疆政府采购网、交易现场等3种方式予以公开。2021年全年公开交易领域信息6659条,其中建设工程领域全年公开信息5835条,政府采购领域全年公开信息766条,产权交易领域全年公开信息5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我局所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2021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共1160.34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0 | 0 | 0 | 0 | 0 | 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7 | 0 | 0 | 0 | 0 | 0 | 7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8 | 0 | 0 | 0 | 0 | 0 | 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充实,公开的规范化程度不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等问题。
2.改进措施。2022年我们将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持续充实政务公开内容,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持续提升业务能力,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及时公开广大群众关心和需要了解的热点问题,全面提升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