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信访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0   浏览次数:4234次   【字体: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由乌鲁木齐市信访局编制。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信访局精心业务指导下,市信访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新疆特色“枫桥经验”,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次党代会精神及市委的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关于加快政务公开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准则,积极适应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建设对信访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适应新时代政务公开服务对信访工作的需求,较好地完成了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规范化管理,对政务公开目录进行优化组合,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做到政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主动公开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通知公告、政策解读、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政务公开、应用入口等7个栏目。截止2021年底,市信访局共发布信息公开:机构职能3条、政策法规12条、通知公告6条、政策解读6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1条、政务公开5条、应用入口5条,共计3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据《条例》的规定,我局认真履行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义务,落实受理、答复工作。2021年共收到政府信息依公开申请6件,其中:不予公开答复2件、不予受理4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度市信访局没有政府信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2

0

0

0

0

0

2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4

0

0

0

0

0

4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公开内容质量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单一,有待加强宣传推广。

改进情况:一是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二是加大培训、宣传力度。具体承办人员要通过参加上级培训、自学等形式,加强学习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有序开展,规范依法办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水平。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创造条件,让更多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充分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乌鲁木齐市信访局

     2022年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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