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市粮食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4-18   浏览次数:4234次   【字体:

乌鲁木齐市商务局(市粮食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乌鲁木齐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指南》的要求编制,并予以公布。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11日到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乌鲁木齐市商务局市粮食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要求,本着依法、规范、便民、高效的工作原则,立足部门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强化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各项制度,以商务网站、新闻媒体为载体,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的前提下,公开发布涉及商务粮食领域的政府信息。

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通过乌鲁木齐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商务局(粮食局)二级页面共发布信息37条,其中通知公告22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11政策法规3条,机构简介1通过微博、微信2个新媒体账号共发布信息129通过市长热线调处群众来电221件,来电咨询2000

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未受理一起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务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市政府的要求,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各项重点工作,主动公开所有应公开的事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尽上网严格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建立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档案

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国办标准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报及需主动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同时,配合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的公开、公示工作要求,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条件、流程图、申请文件模板报市政务服务中心,在网站、显示屏、填写台等处统一发布,并提供相应附件下载。

)监督保障情况。

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信息发布、上网的保密审查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审查程序,严格做到局办公室做好初审关、职能处室把好业务关、局领导把好审签关,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并确保保密审查效率,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与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队伍专业化水平还不高,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不相适应;部分室信息公开不全面、公开渠道比较单一、主动公开信息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政策解读类信息、热点信息的公开数量还需进一步增加。

改进情况:一是强化主动公开意识。进一步加大对《条例》及相关政策的宣传,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合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二是强化公开力度。进一步细化、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断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三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探索和掌握信息公开工作规律,逐步制定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督促。重视依申请公开办理效率和答复质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更大进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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