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浏览次数:4234次   【字体:

 

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工作的安排部署,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现公布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全年工作紧紧围绕医疗保障工作,规范完善信息公开流程内容,不断提高信息发布实效,扎实推动医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有效保障了首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年来,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政策法规、政策解读、机构职能、通知公告等信息。全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医疗保障局页面公开发布政务公开类信息1条、通知公告信息20条,政策法规信息7条,政策解读信息2条,通过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7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咨询等工作。2022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按照2022年乌鲁木齐市政务公开要点及政务公开评价要求,高质量梳理发布医保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由领导小组具体统筹、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单位紧密配合、积极协作,全局范围内协同联动抓政务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稳步推进。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加强局网站日常管理维护和常态化监管,严格落实审核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准确。开设6个版块,分别为:政策公开、通知公告、政策法规、机构职能、政策解读、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及时准确发布医疗保险重要政策文件、财政预决算、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组织机构、医疗保险业务公示公告等政务信息,形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矩阵效应。

(五)监督保障

严格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原则、组织机构、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公开程序、考核监督,将负责的各项重点公开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同时纳入全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综合考核,对落实情况及时进行督查督办,强化结果运用,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3

6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医保政策解读梳理尚不全面,个别政策解读不及时,解读材料质量还不够高,还不能满足广大群众的需要;二是已发布政策解读信息内容相对来说比较单一,形式不够丰富,宣传效果不如预期;三是执法流程、清单、人员信息未公开。

2023年,市医保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目标,加强主动公开,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一是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医保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窗口,进一步优化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医保局页面和微信公众号管理,推进医保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二是强化政策文件解读,注重时效性、实质性,发布形式更加多样的政策解读内容,及时解答参保群众迫切关心热点、难点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

                    202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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