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浏览次数:4234次   【字体:


 

一、总体情况

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印发2022年乌鲁木齐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通知公告”、“机构简介”、“政务信息”、“政策解读”、“政策法规”及“十四五”规划七大类近100项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涉及群众利益的各类政务信息及进行政策解读,特别是在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规章”板块对涉及废止或修改的10件政府规章的文本内容及时进行调整,并在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网站中同步更新,起草并发布了《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的政策解读,做到政府规章与解读材料同步发布,确保重大决策事项准确透明。2022年,共发布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政府规章方面政策解读1件。二是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水平。及时认真回应人民群众、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受理入口申请、互联网申请、信函申请等各类政务公开要求,并健全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等工作制度,确保依法依规按期做好答复。2022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三是严格信息发布的管理审核。落实好信息发布“三审三校”机制,指定专人做好信息发布情况的审查、整理、归档工作,确保公开信息完善准确。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确保整体运行平稳,健全完善公开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定期清理失效、废止的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四是充分利用各类平台,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务公开形式。依托市政务服务大厅并充分利用我局2022年升级打造的“12348”法律援助热线坐席和微信公众号平台,使其成为传播各类政务公开信息、便民利民措施、宣传司法行政正能量的重要载体从严从实抓整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针对2021年度自治区对我市政务公开评估反馈的问题,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建立问题台账,逐一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任务,并确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薄弱环节,明确整改工作重点,及时公布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各个环节,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及时开展政策解读,让群众听得懂、看得到、用得上;同时,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核力度,并及时清理已公开信息中的错链及失效信息,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2022年,我局未发布新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处理行政许可决定数量32件;无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决定;无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复议1件,未经复议直接起诉的行政诉讼1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仍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仍需提高,在拓展公开渠道、提升信息公开质量方面还需进一步深入研究。二是政府规章政策解读力度不够,形式不多,政策发布渠道单一,公众知晓度不高,利用各类媒体手段方法不多,舆论引导的意识有待加强。三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公共法律服务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解读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以上不足之处,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加以解决。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宣传,充分认识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能力,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在进行文字解读、图片解读的基础上,通过视频等形式对一些热点法律问题进行生动解读,不断增强政策解读的趣味性和实用性。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通过开展培训、业务学习等形式,重点加强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等工作的业务培训,切实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增强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特此报告。

 

 

                  

    乌鲁木齐市司法局           

 2023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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