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9   浏览次数:4234次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乌鲁木齐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示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乌鲁木齐市应急管理局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42条,其中政务公开56条,公示公告56条,办事指南1条,政策法规信息16条,培训与教育1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11条,岗位职责1条。

(二)依申请公开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办工作机制,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提升答复文书规范水平,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5项,均已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乌鲁木齐市应急管理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和公开目录,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更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要求,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对发布的内容严格落实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批制度,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

(四)平台建设

紧紧依托市人民政府网站建设,相关信息公开资料均上传至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同时,积极通过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抖音新闻媒体,宣传重点工作以全方位、多角度的公开方式,确保政务信息平台建设与时俱进

(五)监督保障

强化队伍建设,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人员支撑。由乌鲁木齐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与新闻宣传牵头组织局属二级单位以及机关各科室学习信息公开法律法规,对近年来的文件进行详细梳理,结合实际,确定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和文件内容清单同时,社会公众可通过我局网站、电话、微信公众号留言等方式反映具体需求,收到留言后安排专人对接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方面还不够完善,政务公开的时效性、有效性还有不足,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化、标准化和规范化上还需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二是社会化宣传科普手段方式比较单一,缺乏创新性,如政策解读、宣传形式还比较单一,针对不同受众宣传手段、信息公开内容与公众信息获取习惯还有一定差距

下一步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市应急管理局将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提升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内容质量。结合应急管理工作特点,规范政务公开流程,确保政务公开的权威性、及时性和有效性。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建设。切实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化、标准化和范化,定期对政府信息内筒进行排查和更新,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