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浏览次数:4234次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组织领导,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对照自治区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查找弱项、补齐短板,规范政务公开程序,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较好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一)信息管理及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目前政务公开信息渠道集中在市人民政府房管局部门页面及抖音短视频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政务新媒体账号。上述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定期发布政策法规、政策解读、机构概况及有关行业的重要公示公告,内容涉及房地产规划、公共资源配置、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等多方面、多领域内容,网站及账号始终保持活跃。除发布通知信息、办事指南功能外,部门网页还提供查询端口,可便捷查询商品房预售许可办理情况等内容本年度政府网站主动发布信息119条,政务新媒体累计发布700余条,有效拓展了社会监督方式。

(二)主动公开情况

市人民政府房管局部门网页设置较去年有所调整,现设公示公告、机构概况政策法规及解读、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宣传专栏共计五个栏目及便捷应用查询入口。2023年度公示公告栏主动公开71条信息,内容涉及商品房维修资金使用申请审核情况、各类业务办事指南、政协提案答复、人大建议答复、行政机关权责清单、政策措施征求意见公告及其结果等各类事项。机构概况栏主动公开信息9条,内容包括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职能职责、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办公时间等基础信息,便于公众按需查阅,后期还将根据实际情况即时更新调整。政策法规及解读栏目主动公开18条政策法规及解读,确保解读与政策配套,提高政策知晓率。预算及三公经费栏目主动公开21条,内容涉及2022年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部门决算、2023年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部门预算。主动公开行政处罚决定28件,开发企业资质行政许可525件,预售许可795件。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市人民政府网站设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我局页面中也相应公开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群众可通过网站直接申请公开也可通过邮寄、实地到访、电话等方式向我局直接申请公开。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法定时限内按照法定格式和申请人指定的回复方式向其送达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2023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2件。

(四)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申请人复议及诉讼的救济渠道,2023年度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案件1件,由复议机关作出责令履行的决定。未经复议直接起诉的行政诉讼案件3件,未有复议后起诉的案件。

二、主动公开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

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6

2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2

0

0

0

0

0

16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31

0

0

0

0

0

13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8

0

0

0

0

0

1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0

0

0

0

0

0

1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其他情形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2

0

0

0

0

0

16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3

3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针对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强政策法规解读等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一是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贯彻执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对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处理作出了更加科学、合理的分类,对主动公开事项按照要求进一步梳理、规范。二是加强政策法规的解读工作,解读工作从原先的“有没有”转向“好不好”,从文字罗列到图文并茂,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切实提高政策知晓率、使用率,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在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我局还将进一步厘清公开与不公开的边界,科学精准确定政府信息公开的范畴,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程序,为申请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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