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乌鲁木齐市大数据发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5   浏览次数:4234次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相关要求,现公布乌鲁木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乌鲁木齐市大数据发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市工信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入政务公开改革,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制度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市工信局(市大数据发展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条。其中机构简介5条,通知公告9条,政务公开3条,政策法规及解读5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9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市工信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3已办结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市工信局(市大数据发展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要求,做好“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逐级进行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准确、合法合规,保障政务公开内容的权威性、准确性及严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规范市工信局(市大数据发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发布信息的质量,确保内容严谨,让群众及时掌握了解有关政务信息,提高公开时效性,市工信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及时更新了机构简介等内容,利用“信用中国”等平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一时间回应群众关切、解答群众疑虑。

(五)监督保障

市工信局(市大数据发展局)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的要求,凡涉及国家秘密、部门秘密、内容的相关材料及文件、内部办公信息、暂不适宜公开或正在酝酿处理当中的内部事项不得公开;严格落“三审三校”制度,对发布的信息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

2023年,市工信局(市大数据发展局)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引起的投诉举报或因工作不力引起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1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1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工信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圆满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但对照新形势下群众新需求、百姓新期待,以及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公开还有一定差距,仍存在政策解读内容不够丰富、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2024年,市工信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坚持谁提供、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管理流程,确保政公开内容真实可靠。

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有效运用图片、视频等多种方式对政策进行解读,方便群众全面、高效地理解政策措施。

三是提升信息公开时效性。聚焦社会影响力大、群众关注度高、涉及公共利益广等政府信息,加强宣传普及,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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