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浏览次数:4234次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乌鲁木齐市教育局特向社会公布本单位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现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示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教育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平台建设,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力度,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2023年,乌鲁木齐市教育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12条,其中公开《市教育局权责清单》等各类政策文件、答复、办事指南等信息175条,梳理优秀学生奖励、全市职业学校招生信息、教师资格认定等政务服务信息共享目录25条,维护“实施中等及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学校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等事项清单12条。

(二)依申请公开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办工作机制,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提升答复文书规范水平,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3项,均已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确保政务信息公开规范运行。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机构简介,由领导小组具体统筹、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紧密配合、积极协作,切实保证市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四)平台建设

我局门户网站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规范设置,并由专门人员及时维护。2023年按相关整改要求将基础版块梳理整合为“政务公开”“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教育局领导”“机构简介”“政策法规”“政策解读”6个专栏,相关政策规定和信息更新均在平台及时发布。

(五)监督保障

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推进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方面问题整改。规范信息上传流程,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对我单位需上传信息进行详细梳理审核,增强政务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权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9

2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18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80.4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引流程、新增图文并茂的解读形式、整合政府信息公开版块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对政务公开的供给与公众信息获取需求之间仍然存在差距,比如在公开内容解读形式多样化方面仍需改善。下一步将积极开展培训,加强政策文件学习,提升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时效性及全面性,尽快提高服务意识,加强信息宣传力度,拓宽信息发布平台,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根据《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及政务公开整改工作要求,梳理我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数量为9件,体现在2023年制发件数中。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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