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09-03-10   浏览次数:4234次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要求,现就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总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汇总期限截止到2008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乌鲁木齐之窗(www.urumqi.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乌鲁木齐市政府信息公开及日常受理机构(乌鲁木齐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南湖东路30号,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邮编:830063;电话:0991-4689351;电子邮箱:xxgk@urumqi.gov.cn。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一直以来乌鲁木齐市政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条例》颁布以后,全市各级政府机关高度重视,在组织机构、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给予全方位支持,保障《条例》顺利贯彻实施,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建立组织机构。

  2005年9月,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乌鲁木齐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乌政办[2005]151号)。2008年1月,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调整乌鲁木齐市推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乌政办[2008]18号),对原推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和充实,明确了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确定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为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监察局,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整理编制指导、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和网站建设工作。各区(县)政府、市属各单位依照确定了工作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

  (二)开展学习培训。

  根据《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乌政办[2007]283号)要求,为做好《条例》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市政府于2008年1月召开了全市信息公开工作会议,主管市长就此工作做了全面动员和具体要求,会议组织了各区(县)、市属各单位的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对条例内容进行了宣传和解读,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领导、工作人员切实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理清了工作思路,明确了工作重点,增强了贯彻施行《条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2008年2月,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举办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班,对全市各区(县)、各单位的500名工作人员,就《条例》内容特别是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指南和目录编制等内容进行了针对性培训。市委党校也将《条例》的解读和学习列为党政机关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安排开展相关的培训工作。

  (三)编制目录规范。

  为指导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同时方便公民、法人及社会其他组织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查询,确保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以《条例》为依据,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结合《规范》印发了《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乌信办〔2008〕1号),对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明确信息公开范围、程序、保密审查机制和工作职责分工。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暂行)》,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组织编制了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机关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根据信息公开目录对市政府政府机关的工作从政府职能、规章文件、重大决策、资金管理、公共资源、人事管理、社会服务、工作动态等方面进行了归类、规范,编制了主动公开信息目录。为了使各区(县)、市属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2008年乌鲁木齐市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全市目标管理考核中,同时又将此项工作列入乌鲁木齐市 2009年度市级特色目标项目,建立了有效的保障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效的开展。

  (四)多种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一是在“乌鲁木齐市政府门户网站——乌鲁木齐之窗(www.urumqi.gov.cn)”上开辟了政务公开专栏,设置了政府领导、政府职能、政府信息目录、政府文件、发展规划、部门公开目录、事实工程、财政预算、区县公开目录、政府规章、招商项目、政府工作报告、人事任免、统计公报、工作动态等子栏目,用于发布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有关信息。

  全市共54家政府机关也在各部门的政府门户网站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立了网站信息发布渠道,确保了政府信息在网上的顺利发布。

  二是通过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对外发布政府信息。市人民政府始终坚持执行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以“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对外发布政府信息,至今已累计召开新闻发布会30 余次,发布信息内容涉及突发公共事件、交通、工商、环保、文化体育和安全生产等多方面。

  三是根据《条例》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有关事项的通知》(新政办发[2008]89号)的要求,市政府办公厅于2008年9月下发了《关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有关事项的通知》(乌政办[2008]260号)大力推进了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建设。按照《关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市政府在市档案馆、市图书馆设置两处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各区(县)人民政府在本区(县)档案馆、图书馆或政务服务大厅也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并就查阅点的建设和应用等有关具体工作做了安排部署。目前,市档案馆和图书馆的信息查阅点已完成基础环境建设,制订了制度和规范,落实了工作人员及职责。截至2008年底,市档案馆直接为市民提供查阅服务现行文件达6856份,汇编现行文件38本,提供政务信息查阅150人次,查阅政府信息 333件,复制396张。市图书馆通过电子显示屏、网站和电子阅览室向市民公开政务信息,同时还在电子阅览室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专区”,在图书馆网站上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市民提供查询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政府及市属各部门根据主动公开信息的要求,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08年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6543条,共包括八大类信息。其中,政府职能类信息994条,占 6.01%;规章文件类信息2193条,占13.26%;重大决策类信息286条,占1.73%;资金管理类信息58条,占0.35%;公共资源类信息 846条,占5.11%;人事管理类信息420条,占2.54%;社会服务类信息1135条,占6.86%;工作动态类信息10611条,占 64.14%。此外,还发布其他类信息700449条,主要为房产信息和农产品等相关百姓切身利益的信息。

  2008年度市政府及市属各部门主动公开了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普通文件和市政府重大会议情况,并及时公布了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内容。同时,在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调整、变动情况方面,公开了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简历、人事任免、公务员考试录用实施意见、实施方案、招录简章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开展了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从2008年5月1日截止到2008年12月31日,全市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数为1555件,其中当面申请1540件,以信函形式申请 15件,内容主要涉及法人登记、房屋交易、行政许可事项等方面。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按《条例》要求,均已认真答复处理,没有出现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通过信息公开查阅点、电话、网上信箱等方式查询信息共计111724人次,其中通过信息公开查阅点查询99708次,电话查询10518人次,网上信箱答复 1498次。查询内容主要集中在人事工资待遇、招生考试政策和土地矿政管理等方面。 

  四、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8年乌鲁木齐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不能全面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建设和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需要进一步改进完善。

  (一)相关配套制度需要不断完善。为使《条例》更好的贯彻落实,将尽快组织制订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审核、信息发布、督促推进、考核检查等相关工作制度。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需要平稳有序推动。现阶段依申请公开工作是在摸索中推进,下一步将积极探索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机制,制定相关制度,平稳有序地推动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加大政府各部门门户网站的建设力度。

  政府各部门的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但是目前还存在部分市属单位未建设网站或者是已建网站但信息更新不及时的问题;下一步将加大政府各部门门户网站的建设力度,完善信息维护机制和督查机制,为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奠定扎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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