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就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机关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重要举措。2012年,市政府办公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一系列安排部署,认真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和推进,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扩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各族市民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稳步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按照国务院、自治区的安排部署,近年来,我市始终将政务公开作为实现依法治市、促进政府机关职能转变、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以及构建和谐首府的重大举措。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我市的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区(县)和市属各有关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在全市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目前,市、区(县)两级政府均已成立职责明确、运转有序的组织机构,形成了上下联动、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方便公民、法人及社会其他组织对政府公开信息的查询,我市一方面充分发挥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作用,在市档案馆、市图书馆设置两处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各区(县)人民政府在本区(县)档案馆、图书馆或政务服务大厅也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2012年,市档案馆、图书馆全年接待群众查阅档案、现行文件和政府公开信息2375人次,查阅档案3914卷(件),提供档案复制件4181页;同时通过电子显示屏、网站和电子阅览室向市民公开政务信息,为市民提供查询服务。另一方面,通过新闻发布和政府民主决策程序等一系列规范有序、科学合理的制度措施,使涉及公共利益、社会管理的重大事项,都能够及时有效的向社会进行公开,保障了各族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我市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方面,坚持做到凡是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商业秘密的,都力争做到全方位、全领域向社会公开,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政务服务的各个环节。如我市的城市发展规划、市政府财政预决算报告、重大项目审批和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政府采购、征地拆迁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税费征收和减免政策的执行、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置等情况都做到了公开。特别是与事权、财权等有关的事项,以及水、电、气、暖、公交、医疗卫生等公用服务行业成为公开的重点,并及时将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和方法、办事时限、收费依据、监督方式、责任人和责任追究办法等事项定期向社会公开。
(四)加大政府门户网站升级改造力度。突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网上办事”、“公众参与”三大功能,实施整合升级改造。截至2012年12月,“乌鲁木齐之窗”网站已累计发布和更新各类政务信息10703条、新闻图片近1765幅,视频新闻317条,更新专题专栏9个,2012年“乌鲁木齐之窗”网站访问量达到398万人次。强化了书记听民声、市长信箱的公开答复工作,全年办理网上来信946件,办结率达到9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主动公开信息的要求,2012年乌鲁木齐市政府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51条。其中规章文件类信息146条,占7.7%;人事管理类信息2条;资金管理类信息1703条,占89%。
主动公开了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规范性文件、普通文件;在资金管理方面公开了政府采购信息,在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公开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人简历、人事任免等信息。2012年市政府机关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信函。
三、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乌鲁木齐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进一步丰富,方式需进一步改进等问题。今年,我们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加大政府公共职能信息公开力度,推进决策领域信息公开步伐。
(三)坚持以服务公众为中心,以“发布政务信息、提供网上服务、开展互动交流”为功能定位,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完善门户网站功能,健全信息收集、发布、分析、反馈机制和更新维护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本报告内容主要为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机关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各区(县)及市属各委、局、办机关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根据《条例》和《办法》由各区(县)、各部门提交公布,可参见各区(县)、各部门政府网站或其它媒体上所发布的相关内容。
本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汇总期限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乌鲁木齐之窗(www.urumqi.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乌鲁木齐市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南湖东路30号;邮编:830063;电话:0991-4689311;电子邮箱:xxgk@urumqi.gov.cn。
以上报告,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