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机关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10   浏览次数:4234次   【字体: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机关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相关要求,现将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机关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8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作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环节,作为推进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要任务,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转变工作思路和理念,理顺工作机制,推进自治区各项工作部署落地生根。二是精心组织实施。在《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拓宽畅通问政渠道。制定印发了《乌鲁木齐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乌政办〔2018158号),明确了15个方面55项重点任务,全力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渠道畅通、统筹安排、协同推进。三是狠抓工作落实。通过强化日常专项督查,加大绩效考核力度,明确责任和时限等措施,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科学分解目标任务,全力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四是加大协调力度。全面落实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强管理要求,协调推进向社会公开发布三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涉及事项322项,让“最多跑一次”跑出了“乌鲁木齐速度”。加快推进落实“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在全疆率先全面完成100项群众办事堵点问题的疏解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五公开为重点,增强政务公开透明度

一是扎实推进“五公开”。决策公开: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和社会关注的议题,邀请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等相关方列席会议,参与研究讨论、公开决策过程,取得了良好效果。执行公开:建立完善了市级行政监督检查部门“双随机、一公开”“一单两库一细则”,实现“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抽查事项清单,以及抽查情况、查处结果面向全社会公开。管理公开:健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联动工作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权责清单调整情况,实现政务大厅服务窗口公布的事项与权责清单无缝对接。服务公开:在全疆率先向社会公开发布乌鲁木齐市政务服务中心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涉及事项322项,占政务服务中心总进驻事项的80.1%。结果公开:及时在门户网站发布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和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发展规划、重点改革任务等落实结果,推进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及时公开重大项目执行结果、贴近群众利益的相关资金运行结果的信息。

二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把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范围,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三是持续规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完善《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18年新增教育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公共事业服务、公共交通服务等4个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同步完成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办事指南编制工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依申请公开专栏,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在线申请。

(二)以解读回应为核心,提升政务公开参与度

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对政策性文件、政策解读实施清单管理。理顺解读机制,明确由政府办公厅(室)统筹协调、文件起草部门分工负责、宣传部门指导协调、新闻媒体积极参与、社会各方共同配合的新闻发布和政策解读的工作机制。拓宽解读渠道,依托主流媒体、“两微一端”等宣传媒介,实现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同步解读,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拓宽解读渠道。

二是主动回应关切。加强重大突发事件舆情事件的预警、报告、回复、处置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快速反映、迅速回复。完成12345市长专线整合工作,将14条非紧急类热线整合至12345市长专线,形成以12345市长专线为核心,7×24小时全覆盖、全过程、全天候、高效率的舆情处置和政务服务模式,做到问题全过程跟踪督办、实现闭环式管理。

三是强化公众参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群众关切,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公众参与水平。开展2019年度乌鲁木齐市为民办实事项目意见建议征集活动,征集各族群众对我市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意见建议,并通过媒体及时解读意见建议征集和办理情况,得到了各族群众的广泛关注和支持,为我市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书记听民生”“市长信箱”,及时答复各族群众反映的问题。

(三)以平台建设为抓手,加强政务公开能力建设

一是强化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建设。不断强化网站集约化建设,陆续整合32家市属部门网站,形成全市政府网站“一张网”。调整优化政府门户网站网页版面,突出信息公开、互动交流、网上办事服务,不断完善相关内容,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做好网站数据整合,逐步提高各区(县)门户网站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融合度。

二是强化新闻媒体公开平台建设。围绕打造权威发布、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平台,进一步加强建设管理和指导,及时发布与社会公众关系密切的政策信息、服务信息。依托广播、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大力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通过设置专栏节目、畅通媒体采访渠道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涉及群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会议情况、重大政策,及时准确回应热点舆情,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影响力,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以培训考核为手段,加强政务公开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加强人员力量配备,实现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

二是完善考核机制。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绩效考核,2018年,在全市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首次将政务服务纳入政务公开绩效考核范围,增加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分值,同时通过强化日常专项督查等工作措施,全力保障“放管服”改革、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按期落实。

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将政务公开列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作为全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络培训必修内容,设置《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我国政务公开的发展及推进策略》等专题课程,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全力推进公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政府信息公开公布情况

(一)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数量。2018年,市政府累计公开政务信息106504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46898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59606条。

(二)新媒体信息发布数量。2018年,通过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发布各类信息59535条,其中:政府网站发布信息34341条;微博发布信息5753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3313条;其它新媒体发布信息6128条。

(三)专栏开设情况。2018年,累计播出《首府行风热线》33期,《一把手谈作风》11期,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群众关切,深化交流互动。通过《种下一片绿、美化一座城》《民生建设十大实事》等专栏,对我市民生建设十大实事进行持续关注报道,全方位、多角度呈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效。

(四)热点回应情况。2018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和重大舆情2345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7925篇次。通过市政府门户网书记听民生市长信箱和红山网网络问政平台受理群众来信3496件,12345市长专线平台共受理问题30.03万件,结案率98.96%,满意率96.89%

四、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机关2018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2902件,均依法办理,得到了社会公众对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认可和支持。

五、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18年,我市承办(含主办和会办)全国政协提案1件、自治区人大建议7件、自治区政协提案14件;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9项(10件)、建议批评和意见104件;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提案193件;均已全部办理答复完毕,办复率为100%

六、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我市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重点工作

2018年,乌鲁木齐市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开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待进一步规范和深化,政策解读与舆情回应尚需进一步加强等。下一步,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要求,强化政务公开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进一步研究细化工作措施,建立体系完善、运转顺畅的工作机制,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和方式,认真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目录体系。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建设,提高目录分类精度,探索加大目录深度,强化信息归类管理,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效率。逐步规范主动公开工作,持续优化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完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事项目录和信息公开办事指南,提升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水平

(二)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推进财政预决算、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社会救助托底保障、食品安全、重大环境事件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特别是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提高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能力,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形成常态。

(三)进一步发挥政务公开平台作用。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公报创刊发布。在办好政府公报纸质版的基础上,加快政府公报电子化进程,在政府网站首页设立政府公报专栏,重点展示政府公报电子版。推进政府公报数据库建设,完善数据库建设标准规范,加强数据库安全管理。优化提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功能、目录及采编工作,全力打造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

本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汇总期限截止到201812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www.urumqi.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南湖东路30号;邮编:830063;电话:0991-4689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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