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11   浏览次数:4234次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组成,各项数据核定的起止时间为202111日至1231日。现将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乌鲁木齐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精神,以及自治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各项决策部署,持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有机结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全市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全面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认真落实《条例》,按照国家、自治区及我市2021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等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细化各项公开指标,明确公开主体、范围、内容、方式等,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权责清单、统计数据、双公示、建议提案、公务员招考等六大类44项信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以设置专栏节目、畅通媒体采访渠道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涉及群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会议情况、重大政策,及时准确回应热点舆情。

(二)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

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部门依申请公开受理入口,有效满足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个性化需求,并以互联网申请、信函申请、传真申请等多渠道、多途径丰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获取方式。根据《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转发〈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通知》有关要求和公开文本示例,健全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确保依法依规按期做好答复。

(三)严格政府信息管理审核

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相关规章制度,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落实好信息发布“三审三校”机制,指定专人做好信息发布情况的审查、整理、归档工作确保公开信息完善、准确。持续加强网站信息监测,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整体运行平稳。健全完善公开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定期清理失效、废止的市政府规章以及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持续推进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打造内容丰富的政务公开平台、权威的政策发布和解读平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舆论引导平台,全年发布各类信息11263条。通过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和乌鲁木齐政务新浪微博发展指尖上的“政能量”,累计发布信息700余条。进一步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页面和各部门网站,不断充实和完善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并做好网站数据整合,逐步提高各区(县)门户网站与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融合度。

(五)加强监督保障落实

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配套制度和协调机制建设,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底绩效考核范围,从落实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情况、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和公开情况、预算公开工作情况等多方面对全市62家单位进行了量化考核。成立了乌鲁木齐市政务公开督导检查专项领导小组,对各区(县)、市属相关部门的政务公开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共检查反馈问题230项,通过开展“回头看”,督促各项问题深入改、改到位、改彻底,以督查检查的跟踪问效加快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3

1

88

行政规范性文件

46

9

338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54009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01582

行政强制

9373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5028.92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32

147

0

2

7

15

70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76

137

0

0

1

0

3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9

3

0

0

1

0

8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1

0

0

0

0

2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2

0

0

0

0

0

2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

0

0

0

0

0

5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1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务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24

5

0

0

5

15

24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1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3

0

0

0

0

0

13

2.重复申请

17

0

0

0

0

0

17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8

0

0

1

0

0

9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532

147

0

2

7

15

70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10

3

0

14

11

4

6

0

21

3

0

0

0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市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和国家、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仍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高,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还需持续加强,在拓展公开渠道、提升公开质效方面还需深入研究。二是长效机制尚不健全,部分区(县)、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力量配备亟待加强,岗位人员流动性较大,专业性有待提升。三是平台建设仍需加强,部分区(县)政府网站以及市属部门平台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网站内容、功能、质量、公众参与度等方面尚有提升空间。四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费、污染防治、基本民生保障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的解读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在今后工作中,我市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思想认识再提高。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坚持把深化政务公开作为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和服务性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全面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感,持续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宣传,常态化研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刻理解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不断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二)工作机制再完善。构建权责清晰的责任体系,做到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主体明确、岗位责任具体、工作人员业务熟悉,准确把握国务院、自治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及时调整、动态更新各项工作制度及标准。强化政务公开机构工作力量,原则上避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频繁调整、更换,加强对各区(县)、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与监督,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干部队伍的综合素养和业务能力。

(三)平台建设再规范。加快推进各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优化整合各项功能,在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的基础上,积极学习借鉴先进城市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工作实际,优化信息公开平台的格式设计和内容模块,不断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让广大群众获取信息服务更为方便、及时。

(四)政策解读再提升。进一步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做到政策文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的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注重运用数字、图表、卡通动漫、音频视频、简明问答、政策进社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多方位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确保企业和群众看得到、听得懂,切实增强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市2021年度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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