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09   浏览次数:4234次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要求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乌鲁木齐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持续加大公开力度、提升工作质效,切实做到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发展,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一)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聚焦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及时发布各项政策措施,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市政府门户网站累计发布各类政务信13549“乌鲁木齐政务”新浪微博发布信息60“乌鲁木齐政府网”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0条。调整完善新闻出版、旅游等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至31个。

(二)依申请公开强化服务理念,以互联网申请、信函申请、传真申请、电子邮箱申请等多渠道、多途径丰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获取方式,提高依申请公开便民服务水平正确适用《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和公开文本示例,进一步规范全市依申请答复形式,确保程序合法、流程合规。健全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流程,确保依法依规按期做好答复,2023共办理依申请公1128,同比增长156%

(三)政府信息管理。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重要作用,积极转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等权威信息,通过平台集约和链接等方式及时公布全市部门、各区(县)信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公开信息动态更新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流程,指定专人做好信息发布情况的审查、整理、归档工作,确保公开信息规范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优化政府门户网站页面布局、栏目设置进一步完善查阅、检索、下载等功能,提升网站便利度和实用性。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网站监测和网络信息安全排查,政府网站和全市政务新媒体总体高效、安全、平稳、有序运行通过人工和技术相结合方式,每日对网站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内容准确、页面有效链接正常

(五)监督保障组织开展全市政务公开集中整改提升工作逐条逐项对照评估指标体系,扎实好自治区2023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确保以整改工作实效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抓好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测、季度检查年度考评,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体系。认真接受群众监督,全年收到并按时答复“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留言18条。全年社会评议良好,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求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2

6

79

行政规范性文件

213

198

353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08265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34136

行政强制

33523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417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91

10

5

0

15

2

112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1

0

0

0

0

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77

6

2

0

1

1

38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40

0

0

0

8

0

24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6

0

0

0

0

0

6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4

0

0

0

0

0

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2

0

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

0

0

0

0

0

8

8.属于行政查询事务

21

1

0

0

0

1

23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93

2

3

0

4

0

40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7

0

0

0

0

0

7

2.重复申请

17

0

0

0

0

0

17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2

0

0

0

0

0

2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1

1

0

0

0

0

1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89

10

5

0

15

2

112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6

1

0

0

0

0

7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6

5

3

4

18

3

1

0

7

11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具体工作中尚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一些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主要是:一是部分单位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还不够深刻,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公开深度不够、公开不及时等问题依然存在。二是涉农补贴、社会救助等领域相关结果信息公开不及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仍需提升。三是政策解读质量水平有待提高,存在主要内容解读较为简单、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政策解读缺乏亮点等问题。

下一步,我市将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着重加强以下工作:

一是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消除坐等观望的消极态度,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发挥好年度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改善工作态度、提升工作效能。

二是强化基层政务公开。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依托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市、区(县)两级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监管、社会救助、卫生健康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信息。及时公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申报、发放等信息,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化、透明化。持续推进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更新和落实,提供多渠道多形式的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等服务

三是提高政策解读质效。不断创新解读方式,通过卡通动画、音频视频、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和市、区(县)两级实体服务大厅,特别是房产、税务、医保、社保、不动产、交警支队车驾管等部门所属办事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提升企业群众办事服务体验,提高公众对政策的“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3市人民政府对以市人民政府及办公室、部门、直属机构以及各区(县)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部门、机构以及所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印发的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梳理,本年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件数包含本年实际制发文件数据新界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

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lmq.gov.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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