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2/22

16:19

来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访问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分局2024年度单位预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2024年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分局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 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 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 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一、 上年结转结余情况明细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 关于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分局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 关于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分局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 关于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分局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 关于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分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 关于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 关于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 关于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八、 关于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分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九、 关于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分局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十、 关于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分局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一、 关于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分局2024年上年结转结余预算情况说明

十二、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2024年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分局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负责本辖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标准,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本辖区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实施商事制度改革;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 负责本辖区组织指导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规范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本辖区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指导、监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和拍卖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5)负责本辖区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6) 负责本辖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

(7) 负责本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8)负责本辖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9)负责本辖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检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核查、备案和监督管理。

(10)负责本辖区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指导实施药品、化妆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指导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

(11)负责本辖区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开展强制检定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对计量检定机构及检定人员的资质资格进行监督管理。

(12)负责本辖区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批准发布等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 管理和指导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

(13)负责本辖区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本辖区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依法对获得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的实验室、检查机构和认证机构实施监督管理;依法组织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

(15)负责本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科技与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以及对外交流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6)负责本辖区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工作。拟订实施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依法承担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监督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指导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宣传、推广工作,指导协调知识产权对外交流与合作。

(17)承担本辖区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8)承办本辖区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9)职能转变。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

二、 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分局无下属预算单位,下设1个处室,分别是:综合业务室。

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分局编制数8,实有人数7人,其中:在职6人,减少1人;退休1人,减少1人;离休0人,增加0人。

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分局2024年度单位预算公开报告.pdf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