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03/09

12:52

来源:

乌鲁木齐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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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妇联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的说明

  根据乌鲁木齐市财政局乌财预涵[2017]5号《关于2017年市本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市妇女联合会机关及所属市妇联幼儿园、市新华幼儿园、市三八幼儿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幼儿园2017年度部门预算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乌鲁木齐市妇联是市委领导下的全市各族各界妇女联合起来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其主要职能是:
 (一)根据党的中心任务,指导全市各级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全国、自治区、市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业务指导。
 (二)调查研究我市不同地区妇女和儿童的情况、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并提出建议。
  (三)组织、动员各族各界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导和推动全市农村妇女的“三学三比”活动及城镇妇女的“巾帼建功”活动。
  (四)教育、引导广大妇女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宣传、表彰各行各业先进妇女,开展妇女职业技能培训和多层次的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妇女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五)代表妇女参与政府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参与制订妇女儿童工作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转变工作作风,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七)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积极发展同国内外妇女组织的友好往来,增进友谊,加强合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及自治区妇联交办的有关事项。
  根据《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妇女联合会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2002]85号文件,市妇联机关行政编制23名(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名),其中领导职数5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8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3名。市妇联实有在编人数24人,其中行政编21人,事业编2人;班子领导配备5人,内设机构四部二室,分别是:办公室、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宣传部、维权部、发展部、儿童部。
  乌鲁木齐市妇联所属5个事业单位,分别为:乌鲁木齐市妇联幼儿园、乌鲁木齐市新华幼儿园、乌鲁木齐市三八幼儿园、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幼儿园、乌鲁木齐市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其中:市妇联幼儿园、新华幼儿园、三八幼儿园、经济技术开发区幼儿园为财政差额拨款单位,市妇女儿童发展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二、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一)市妇女联合会本级:预算总额403.6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0.9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3.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9.57万元;项目支出80万元。
  (二)市妇联幼儿园:预算总额2567.0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1037.06万元,非税收入拨款153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23.2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99.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4.44万元;项目支出1530万元。
  (三)市三八幼儿园:预算总额197.1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1.34万元;养老保险缴费25.5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22万元。(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50%)
  (四)市新华幼儿园:预算总额234.1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0.28万元;养老保险缴费31.3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2.53万元。(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50%)
  (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幼儿园:预算总额226.1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4.05万元;养老保险缴费30.0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2.04万元。(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50%)
  (六)市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尚未执行财政拨款。
  三、市妇女联合会本级预算收支增减变化及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预算总额33.12万元。其中:办公费3.14万元;水电费0.60万元;邮电费2.40万无;差旅费2万元;培训费2.81万元;公务接待费0.39万元;福利费5.14万元;维护费1万元;工会经费3.74万元;退休人员日常公用经费1.04万元;其他劳务支出3.06万元;交通费7.8万元(含车辆维修费2.02万元,车辆保险0.6万元;车辆燃料5.18万元)。与2016年预算25.31万元相比,增加7.81万元,主要因为2016年市妇联新增加复转军人二人。
  2、项目支出:预算总额80万元。其中:“平安家庭”“流动妇女平安之家”创建工作5万元;“巾帼建功”“三学三比”创建工作2万元;新媒体平台宣传及维护费10万元;妇女维权工作机制建设2万元;基层妇女干部培训3万元;民族团结一家亲宣传教育活动10万元;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工作8万元;庆“三八”活动费15万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14万元;妇女创业就业工作3万元;靓丽工程实施工作5万元;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工作3万元。与2016年相比,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没有变化。
  3、政府采购:本年政府采购预算车辆保险费0.6万元,车辆燃油费5.18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相比,没有变化。
  四、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3、政府采购: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完善、合理的政府采购对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效果起到很大的作用,因而是财政支出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作出《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进行修正。


  附:市妇联2017年预算信息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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