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07/27
12:31
来源:
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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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五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
乌鲁木齐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系统部门决算包括:乌鲁木齐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本级决算、乌鲁木齐市城建档案馆决算、乌鲁木齐市规划执法监察大队决算、乌鲁木齐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决算、乌鲁木齐市勘察测绘院决算。
二〇一五年规划局系统收入57,331,510.86元,支出55,212,022.44元。我局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要求,三公经费全系统59.42万元,其中车辆维护费用54.88万元;出国经费4万元;接待经费0.54万元。比上年增加8.44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39717元,比上年增加39717元,主要原因是我市组团1次,我局1人参加此团付迪拜、土耳其参加第五届城市规划博览会等;2、公务用车维护费用比上年增加4万元主要是车辆日益老化,费用增加。公务用车购置经费为0。3、招待费0.44万元,主要是市政府安排接待丝绸之路国际食品节外宾餐费,7次接待,共34人次参加。各单位明细如下:
一、市规划局情况
(一)乌鲁木齐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城市发展及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负责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负责市辖行政区内的村镇规划审批。
3、负责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供现状地形图,为建设用地、建筑工程提供拨地测量、红线坐标,负责对建筑工程进行定线、验线,并参与竣工验收;负责提供乌鲁木齐市地理信息数据平台。
4、参与国土和区域规划以及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选址。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城市建设用地与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核发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负责对在乌鲁木齐市行政区域内的从事城市规划设计、城市勘测的单位资质进行审查验正证;负责对建筑工程设计单位的资质验证;负责对规划设计、建筑工程设计的规划审查及勘测成果审查。
7、负责依法应诉和相关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工作;负责依法查处违反城市规划法的行为。
8、研究制定城市规划事业发展计划、组织、推动城市规划、勘察测绘及管理事业的技术进步和人才开发工作。
9、建立健全城市规划档案管理制度,做好规划、城建档案的移交、接收、保存工作,为城市建设及各项事业提供咨询、利用服务工作。
10、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城乡规划局设11个内设机构和7个派出机构:
1、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文秘、档案、信访、保密、财务、综合治理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
2.政治处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群、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3.政策法规处
宣传贯彻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推进和监督依法行政工作;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4.总师办公室(乌鲁木齐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综合协调业务工作;负责规划业务技术把关;组织开展城乡发展战略研究;组织拟订城乡规划技术规范;组织和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组织业务技术学习和各种学术活动;承担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雕塑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规划编制管理处
负责编制城乡规划行业发展规划,拟订城乡规划编制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和报批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负责规划行业和规划设计市场的管理;负责乙级、丙级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审核和规划设计单位验证工作。
6.房建规划管理处
负责房屋建筑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建设项目选址的审核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工作;负责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技术方案的审查;根据城乡发展需要,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调整建议;协调解决房屋建筑建设工程中的规划问题。
7.市政规划管理处
负责市政和公用设施项目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和公用设施建设项目选址的审核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工作;负责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技术方案的审查:指导、协调市政和公用设施项目建设中的规划工作。
8.村镇规划管理处
组织指导乡镇、村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城区内乡镇、村庄规划的编制、审查和报批工作;组织、指导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的实施工作;协调解决个人建设项目中的规划问题。
9.报建信息管理处
负责受理各类建设项目的报建申请;负责办理建设工程的批后手续审核、出件工作;负责报建项目办理进度的跟踪、统计等工作;负责业务档案的管理和业务报表的编报;组织、协调规划信息系统的建设、发展和管理;负责“窗口”服务、咨询、查询等事宜。
10.规划实施管理处
负责建设工程的放、验线工作;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的规划验收工作;组织对重要地段、重点规划建设项目批后实施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
11.纪检监察室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2、派出机构
1.乌鲁木齐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天山区分局
2.乌鲁木齐市城乡规划管理局沙依巴克区分局
3.乌鲁木齐市城乡规划管理局新市区分局
4.乌鲁木齐市城乡规划管理局水磨沟区分局
5.乌鲁木齐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头屯河区分局
6.乌鲁木齐市城乡规划管理局米东区分局
7.乌鲁木齐市城乡规划管理局达坂城区分局
(三)二〇一五年行政机关在职职工人数为74人,比2014年末减少8人(退休7人,调出1人)。离退休人数为46人比2014年末增加5人(退休7人,死亡2人)。机关会计核算只有行政机关管理费部分;城市维护费部分2015年3月已全部上缴国库;基本建设支出部分2014年已全部支出。
(一)二〇一四年年末行政经费结余1857604.34元,。
(二)二〇一五年行政机关收入35,827,316.88元。财政拨款35,773,489.01元,利息收入53827.87元。
(三)二〇一五年行政经费基本支出共计13949619.55元(包括抚恤金282124元)。人员经费支出9,804,832.87元;公用经费支出1,675,004.54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69,782.14元。(包括抚恤金282124元)。2015年全年行政项目支出21,928,443.80元,全年支出35878063.35元。
(四)二〇一五年年末行政经费结余1806857.87元,
(五)二○一四年末事业结余572554.81(2120201)元。2015年3月上缴572554.81元。2015年没有结余。
(六)二○一四年末基建年末结余为0。2015年没有收入支出。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1)预、决算差异情况由于我局规划编制经费金额较大一般在3000万元左右,故2015年在年底从城市维护费中追加解决了2151.5万元。
(2)我局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收入除极少数利息外全部是财政拨款。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我局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要求,但今年比上年增加8.44万元。其中:1、 因公出国(境)费39717元,比上年增加39717元,主要原因是我市组团1次,我局1人参加此团付迪拜、土耳其参加第五届城市规划博览会等,;2、公务购车经费为0,公务用车维护费用47.58万元,主要是我局18辆公务用车费用;比上年增加4万元主要是车辆日益老化,费用增加。3、招待费0.54万元,比上年增加0.44万元,主要是市政府安排接待丝绸之路国际食品节外宾餐费,7次接待,共34人次参加。
(4)会议费支出为0元。
(5)支出增长率-40.47%。
(6)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100%。
(7)人均开支49.83万元(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8)项目支出比率61.12%。
(9)人员支出比率34.215;公用支出比率4.67%。
(10)人均办公使用面积21.2平米。
(11)人车比例4人每车。
二、城建档案馆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为城市建设档案提供管理服务。监督检查城建档案法规、规章执行情况,受委托负责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工作的日常管理,城建档案登记、整理、编研、保管、利用,工程档案预验收,地下管线档案信息动态管理,城建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技术咨询服务、学术研究。
2.我单位是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是独立编制机构、独立核算机构,机构数1个。
3.人员情况:
我单位编制人数37人。年末实有人数71人 ,其中财政补助人员36人,经费自理—其他人员35人。退休人员12人。2015年退休1人,新增经费自理—其他人员(聘用人员)4人。
1、收入支出预算安排与执行情况:
2015年初,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4,398,900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98,900元。全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12,338,933.49元。
2、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2015年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185,497.52元,全部是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资金。基本建设资金结转和结余174,242.52元。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资产负债结构情况
2015年末流动资产33,191,519.59元,固定资产12,355,325.02元,资产合计45,546,844.61元。流动资产中:银行存款7,144,724.28元,财政应返还额度11,255元,其他应收款26,010,023.06元,存货25,517.25元。
流动负债27,982,057.27元,负债合计:27,982,057.27元。其中:应缴税费14,434.80元,其他应付款27,967,622.47元。
三、执法大队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建设项目批后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受委托对违反规划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2.我单位是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是独立编制机构、独立核算机构,机构数1个。
3.人员情况:
我单位编制人数30人。年末实有人数27人 ,其中财政补助人员27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概述部门(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事业成效。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与执行情况:
2015年初,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2138100元,其中一般基本支出1988100元,项目支出为150000元。全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2654415.17元,其中:项目收入为150000元。全年支出合计决算数2657331.71元,其中:一般基本支出决算数2507331.71元,项目支出为150000元。
本年收入比上年度增加12.41%,本年支出比上年度增加10.85%,原因是年中人员工资调增,社保及公积金缴纳基数增大。
(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2015年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25218元,全部为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资金,为政府采购加油款项。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一)资产负债结构情况
2015年末流动资产29884.64元,固定资产384479元,资产合计414363.64元。流动资产中:银行存款29884.64元。
流动负债4666.64元,负债合计:4666.64元。其中:其他应付款4666.64元。
四、规划院情况
由于规划院2015年决算只填制退休人员1人,事业编制人数为0,退休经费56910元。
五、测绘院情况
(一)单位人员情况
该院成立于1994年,隶属于乌鲁木齐市城乡规划管理局。是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该院核定编制人数66人。2015年年末经费自理实有人数60人,退休人员17人,其中财政拨款(补助)开支人数4人(年初5人,1人去世),社保金开支人数13人。
(二)预决算、收入支出情况
2015年年初申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241400元,2015年我院实际收到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暖气费、抚恤金等财政拨款277195.80元,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为277195.80元,年末无结余。
2015年年初申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城乡社区支出预算数241400元,本年调整增加35795.80元,2015年我院实际支出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补贴、暖气费、抚恤金等支出277195.80元,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277195.80元,年末无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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