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2/22
17:17
来源:
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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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局(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一、 上年结转结余情况明细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关于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局(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 关于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局(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 关于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局(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 关于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局(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 关于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局(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 关于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局(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 关于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局(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八、 关于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局(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九、 关于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局(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十、 关于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局(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一、 关于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局(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上年结转结余预算情况说明
十二、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市城管局(行政执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有关城市管理及行政综合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参与城市管理总体规划及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组织开展城市管理发展战略研究,拟订城市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管理标准和规范,提出城市管理改革措施和办法,推进城市管理现代化进程。
(三)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公共空间综合整治工作;负责权限内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核;负责权限内城市公共照明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对户外广告、牌匾标识、标语、宣传品设置及公共照明、景观灯光等亮化、美化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全市拆除违法建设工作。
(四)负责全市环境卫生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和权限内城市垃圾清运许可工作;负责对城市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垃圾、粪便的无害化和综合利用工作。
(五)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的审批工作;参与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和维护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全市停车设施、停车秩序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城市燃气、供热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供热经营和权限内燃气经营许可工作;制定城市燃气、供热行业的技术、运营、服务、供应等管理标准和规范;指导监督燃气、供热行业安全生产、服务质量和应急管理工作。
(七)根据授权组织开展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重大执法活动,查处跨区域及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组织开展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问题的调查研究;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市行政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工作。
(八)组织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工作,负责编制城市管理信息化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和功能整合,建设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
(九)负责编制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引进工作;引导、推进城市管理公共服务向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方向发展。
(十)负责编制市政、环卫基础设施维护费及专项资金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垃圾处置、户外广告空间资源占用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市政基础设施、环卫设施有偿使用费的征收和管理。
(十一)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局(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预算包括: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局(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本级预算及下属9家预算单位在内的汇总预算。
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局(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本级下设15个处室,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安全应急科(安全应急指挥中心)、环境综合整治科、环境卫生管理科、市政设施管理科、市政管线管理科、公共空间管理科(户外广告管理科)、城市照明管理科、燃气与供热管理科、数字化城市管理科、综合执法指挥监督科、违法建设管理科、财务审计科。
本部门中,行政单位1家,事业单位8家,纳入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局(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下属预算单位包括:
1、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局(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3、乌鲁木齐市城市公共照明监测中心
4、乌鲁木齐市城市公共设施应急抢险中心(乌鲁木齐市环卫特种作业中心)
5、乌鲁木齐市停车场服务中心
6、乌鲁木齐市市容环卫运行监测中心
7、乌鲁木齐市市政设施监测中心
8、乌鲁木齐市城市废弃物处置监测中心
9、乌鲁木齐市燃气与供热保障服务中心
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局(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编制数457,实有人数1,276人,其中:在职421人,减少15人;退休854人,减少20人;离休1人,增加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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