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12/06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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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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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乌鲁木齐市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2125日在乌鲁木齐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乌鲁木齐市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郭洪耀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乌鲁木齐市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今年以来,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疆考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坚持两个统筹,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深入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有力保障三保支出,加快政府债券发行和使用,按时偿还和化解政府债务,切实担负起稳定宏观经济的责任,上半年全市财政运行基本平稳。

一、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围绕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的年初预算安排,全市坚持依法征收,强化收入征管,实施最严格的支出管理,确保预算收支平稳运行。

1.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77.4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43.4%,扣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1.13%,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7.5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37.36亿元,扣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4.31%,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6.91%;非税收入40.07亿元,同比下降9.5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08.0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36.6%,同比下降2.95%

2. 全市基金预算收入累计完成55.8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22.5%,同比下降47.98%。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90.5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46.8%,同比下降5.81%

3.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累计完成0.5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49.57%,同比增长1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目前无支出。

4.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累计完成65.2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45.96 %,同比减少4.79%(失业保险当年已实施省级统筹,较上年减少);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累计完成55.5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49.25%,同比减少1.67%(失业保险当年已实施省级统筹,较上年减少)。

(二)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24.3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31.7%,同比下降32.9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83.0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23.9%,同比下降14.34%

财政转移支付情况:上半年,自治区下达我市各类转移支付资金265.84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71.46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6.74亿元,债务转贷收入77.64亿元(其中新增债券61.84亿元、再融资债券15.8亿元)。已下达各区(县)178.12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24.48亿元(含市本级转移支付资金),专项转移支付10.16亿元(含市本级转移支付资金),债务转贷支出39.48亿元(其中新增债券36.84亿元、再融资债券2.64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已全部拨付到位。

2.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3.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12.6%,同比下降69.6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3.8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39.9%,同比下降9.07%

3.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累计完成0.5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49.57%,同比增长100%。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目前无支出。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反映全市收支,故无本级数据。

二、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一)落实一揽子政策措施,巩固经济恢复和发展基础

一是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着力支持市场主体。截至6月底,全市全口径增值税留抵退税116.12亿元,收到自治区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资金40.79亿元,并按进度足额调拨资金34.37亿元。二是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统筹盘活可用财力。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坚持优化结构,推进支出提质增效,下达区(县)各类转移支付资金178.12亿元,盘活存量资金5.99亿元,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强化专项债券管理,扩展经济拉动效能。截至6月底,全市已收到自治区转贷新增专项债券资金59亿元,全部用于支持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社会事业、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建设。四是落实各项金融支持政策,增强市场主体活力。截至6月底,我市发放34笔担保降费贷款,共计金额4.16亿元,累计降低担保费约415.6万元。支持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发展,计划引进及新设2家融资担保机构。五是加大政府采购力度,精准支持中小企业。投标保证金比例由预算额度2%调整为1%,自202271日起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6%~10%提高至10%~20%,并促进政策落到实处。六是落实纺织服装支持政策。2015年以来我市共收到中央、自治区纺织服装专项资金2.62亿元,已拨付2.52亿元,累计支持企业46家。

(二)兜实兜牢三保底线,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是严格预算审核把关,兜实兜牢三保底线。对区(县)三保预算进行全面审核,确保不留硬缺口,坚决兜牢三保红线底线。建立动态监控工作机制,充分运用财政运行监测系统,对区(县)财政运行状况进行动态监测。二是支持民生十大实事工程。统筹各类资金38.9亿元,支持提升教育惠民质量、推进创业社区建设、加快社区养老发展等民生工程建设。三是精准做好重点民生保障工作。安排就业资金4.21亿元,教育资金19.24亿元,医疗卫生资金2.32亿元,文化资金4.51亿元,乡村振兴衔接资金4.81亿元,全力支持各项民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四是落实城市运行专项补贴政策。安排供热运行补贴资金2亿元,公交成本规制财政补贴资金1.45亿元,满足市民供热、出行需求。精准落实参保人员社保补助。2022年以来,中央安排我市社保基金直达资金6.93亿元,惠及居民112万人,社保补助政策覆盖全面有力。

(三)保障重点项目执行,突出投资拉动适当靠前发力

一是整合财力支持经济社会发展。2022年上半年,争取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5.19亿元、中央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资金5.6亿元、海绵城市建设资金5亿元等中央专项资金16.16亿元;拨付历年重点建设项目资金2.3亿元,用于推进各类重点项目建设。二是支持数字产业发展。积极用好自治区城市发展专项资金,截至6月底已拨付项目资金1.46亿元,用于支持数字政府、智慧城市建设。

(四)以改革增动力,扎实推进各项财税改革

一是全面推进财政预算管理2.0系统改革。202211日起,全市所有财政部门、所有预算单位全面使用一体化系统对预算指标实行统一规范的核算管理。二是落实直达资金相关改革。截至6月底下达直达资金预算95.64亿元,确保资金及时惠企利民三是落实惠民惠农政策。对困难群众、优抚对象、农村安居工程等20项补贴资金,按要求发放并公开,确保群众利益应保尽保。四是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取得新突破。全市共有1263家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票单位完成财政票据电子化转型,上线率达96.86%,累计开出各类电子票据18.7万份,开票金额54.34亿元,真正实现全票种、全领域双覆盖。

(五)深化财政管理,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一是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二是印发《关于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的通知》,压减一般性支出1.9亿元,较上年压减5.03%。全市三公经费压减759万元,较上年压减5.65%三是将全部区(县)纳入财政运行监测范围,对存在的风险提出可行措施,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制定《2022年压减市区两级资金往来规模的方案》和《乌鲁木齐市关于贯彻落实2022年财政暂付性款项管理工作要求的方案》,防范市、区两级财政运行风险。四是做好2022年预算公开工作,打造阳光财政,市本级67个部门和301家预算单位均已完成预算公开工作。

(六)政府债务偿还和化解情况

今年,市本级和区(县)均制定了《风险化解方案》,并按周上报其偿还化解情况。上半年,我市严格履行政府偿还债务的主体责任,全市共偿还化解政府债务49.36亿元。

(七)其他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紧紧围绕总目标,确保各项工作常态化运行。上半年,积极筹措资金11.78亿元,优先安排各项支出。二是全力支持疫情防控。截至6月底全市疫情防控支出11.09亿元,坚决守好三道门,压实四方责任,积极主动履职,有效发挥财政保障作用。三是严格落实自治区各项津贴补贴政策。落实新的津贴补贴政策标准,全市公务员收入水平得到增长,切实提高我市各族干部收入水平,广大干部职工获得感明显增强。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今年以来,我市经济发展状况较好,比较符合预期,为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开了好头。但是随着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房地产产市场不景气等因素影响,完成年初收入预算难度较大,财政支出保障难度进一步加大,财政运行风险依然较高。

(一)地方财政收入指标完成数与年初目标还有一定差距

一是随着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扩围和退税力度不断加大,尤其是国网新疆电力公司产生大量留抵税额,税收减收效应将贯穿全年。二是非税收入较上年也有较大程度减收,一次性收入因素难以在短期内消化。三是房企摘地意愿不强,历年土地出让尾款清收难度加大,上半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7.75亿元,仅完成年初预算21.54%,同比下降50.51%与上年同期相差48.72亿元,对全年收入预算将产生较大影响。

(二)市本级财政支出保障力度大幅下降

一是财力面临萎缩的态势。如收入无法完成年初预算,市本级财力将面临萎缩,三保和还债支出将无法足额保障,特别是土地出让收入对应的专项债务不能按时偿还,将会触发政府债务违约风险。二是库款水平和刚性支出需求不相匹配。受收入下滑、库款流入不足、区(县)压占市本级库款资金规模居高不下等因素影响,市本级库款资金极为紧张,每月在保障工资、运转、还债支出后,已无力执行年初预算项目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支出保障能力急剧下降。

(三)政府应履行支出责任的欠款较多

近年来,我市重点建设项目多,投资基数大,但受疫情等因素影响,财力大幅减少,可支配财力与项目资金需求不匹配,加之部分配套资金尚未到位产生一系列欠款。今年以来,自治区人大、财政、审计等部门多次调研,对此提出一系列问题。但现有财力全部用于保障三保和还债后,化解政府拖欠款存在较大困难。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当前,我市财政运行仍然处于紧平衡状态,各区(县)、各部门(单位)必须把增收节支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确保财政平稳安全运行。

(一)明确收入计划目标,全面激发增收动能

一是明确税务部门计划目标,提高组织收入的重视程度和紧迫感,确保全年既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二是进一步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加大核查催缴力度,确保各项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三是自然资源部门强化土地收入征收管理,加大清欠力度,做好土地招拍挂前期准备工作,提高摘牌率。四是大力加强政府存量资产盘活力度,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不断提高资产增值收益。

(二)突出重点,优化结构保支出

一是切实强化预算法定约束,严肃财经纪律,加大库款预测分析,确保三保支出不出问题。二是保持适当支出强度,提高支出精准度,加快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和直达资金执行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三是严格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切实做到应退尽退,用好专项补助资金,确保三保、还债和疫情防控得到足额保障。四是加强绩效结果应用,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形成预算绩效闭环管理。

(三)守住底线,持续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一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把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放在第一优先保障的位置,确保各类人员工资按时发放到位。二是力争在8月底前将新增债券基本使用完毕,按时偿还政府到期债务,守住不发生政府债务风险的底线红线。三是压实暂付款管理工作责任,规范存量暂付款消化程序,按时高质量完成全年暂付款消化任务。严格落实新增暂付款申报审核制度,区(县)政府批准方可支出,不得违规新增暂付款。四是全力做好增收节支工作,腾挪财力用于解决PPP项目政府支出责任和政府拖欠款,切实降低风险。

(四)持续推进,深化和拓展财税体制改革

一是认真做好《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20号)精神分项解读,让政策精神入脑入心。二是积极做好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任务分解,着重分析现状、存在问题、工作思路,形成乌鲁木齐市贯彻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任务分解方案。三是组织区(县)熟知相关政策的精兵强将,有目标、有针对性地调研,摸清底数,掌握一手资料,为今后向上争取财政体制支持政策筑牢基础。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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