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2/22
18:58
来源: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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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乌鲁木齐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 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 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 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一、 上年结转结余情况明细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 关于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乌鲁木齐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 关于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乌鲁木齐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 关于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乌鲁木齐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 关于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乌鲁木齐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 关于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乌鲁木齐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 关于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乌鲁木齐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 关于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乌鲁木齐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八、 关于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乌鲁木齐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九、 关于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乌鲁木齐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十、 关于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乌鲁木齐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一、 关于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乌鲁木齐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4年上年结转结余预算情况说明
十二、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乌鲁木齐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统筹协调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和我市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组织研究、协调实施重点专项规划,衔接、平衡各区(县)及主要行业的规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提出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涉及经济安全及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负责汇总分析我市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等方面的情况和执行效果,提出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制定和调整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收费项目、标准;发布重大价格信息,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等;承担我市军民融合发展工作。承担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我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我市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组织制定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市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组织协调工作;推进西部大开发相关战略和重大政策的实施;推进我市城镇化建设。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职责,研究提出我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目标政策及措施,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衔接平衡需要中央财政、自治区财政、市财政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编制、下达我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和前期项目计划;负责我市重大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协调;安排我市财政预算内建设资金,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项目初步设计;组织实施我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指导和协调我市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市招投标配套法规、综合性政策;负责重大项目招投标活动有关监督管理。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审核上报、审批专项规划;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并实施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推动高技术产业化发展;规划、指导服务业的建设与发展。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监测国外资金利用和境外投资情况以及我市外债结构优化状况;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备案国外贷款项目、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和监督利用重大内外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审核全市各类开发区等特殊经济区和开放地区的规划、布局。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供求状况,编制我市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我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参与拟订人口、科学技术、教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体育、民政等发展政策,协调我市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促进就业、消费、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我市全社会节能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我市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和政策;协调生态建设、环保产业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储备粮油和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提出粮油、食糖、食盐等重要商品储备、轮换和投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救灾物资采购和储备管理工作,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拟订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粮食流通、加工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指导粮食和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粮食行业开展技术交流、对处合作工作;承担粮食统计、监测预警和应急供应相关工作;承担我市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考核具体工作。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乌鲁木齐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无下属预算单位,下设20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发展规划科、国民经济综合科、经济运行调节科、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法规科)、固定资产投资科、项目建设管理科(行政审批科)、产业协调与高技术产业科、经济贸易科(财政金融与利用外资科)、交通能源科、粮食和物资储备科、资源节约与生态环境科、社会发展与就业消费科、价格成本调查监审科、价格监测科、收费管理科、产品与服务价格科、军民融合发展科、市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科。
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乌鲁木齐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编制数94,实有人数208人,其中:在职78人,增加6人;退休128人,增加1人;离休2人,增加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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