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7/26
18:10
来源:
市国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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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在人防工程内安装使用指引〉相关措施的通知》(乌国动发〔2023〕14号),我市人防工程充电桩安装使用相关事宜已由各区(县)国防动员办公室承接,为方便市民群众办理相关手续,更好推进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工作落细落地,现将各区(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地址电话以及《人民防空工程租赁使用合同(示范文本)》予以公布。
附件:1:乌鲁木齐市区(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地址电话
2:人民防空工程租赁使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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