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7/02

16:10

来源:

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园林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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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权限内国家、自治区重点项目先行使用林、草地报备事项办事指南的通知

为进一步优化行政资源配置,提高行政效率,激发乌鲁木齐市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新活力。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自治区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乌鲁木齐市实施的决定》(自治区政府令第237号),自2024年7月1日起,权限内国家、自治区重点项目先行使用林、草地报备事项由乌鲁木齐市林业和草原局(乌鲁木齐市园林管理局)承办,现将事项办事指南予以公布。

附件1:权限内国家、自治区重点项目先行使用林地办事指南.xlsx

附件2:权限内国家、自治区重点项目先行使用草地办事指南.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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