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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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园林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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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园林管理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文秘、档案、保密、信访、综合治理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议案、提案;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应急事项管理协调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务、思想政治、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人才队伍建设和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协调统战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宣传贯彻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林业、草原及其生态环境建设、资源保护及园林绿化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负责林业、草原、园林管理法治建设,推进和监督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组织重大处罚案件的听证,承担行政复议、应诉等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制定和完善林业、草原、园林行政许可相关工作制度和办事流程,并组织实施;负责承办林业、草原、园林行政许可事项。

(四)规划建设管理科。组织编制林业、草原、园林发展规划及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绿化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及监督检查;负责林业、草原、园林建设项目建设计划的汇总、申报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林业、草原、园林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林业、草原、园林建设项目招投标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交、竣工验收。

(五)生态保护绿化科。承担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起草国土绿化相关政策,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荒漠化防治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实施荒漠化防治重点生态工程;承担防治荒漠化公约履约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承担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退耕还林有关工作;负责全民义务植树的宣传、动员、组织和协调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六)林业资源管理科。负责天然林的保护;编制森林采伐限额,指导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监督实施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工作;协同自然资源部门指导林权登记等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预测预报;指导林果业发展工作;指导林下产业管理和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组织公益林区划落界工作;承担森林公园申报相关工作;负责林木种苗管理工作,起草有关规划和标准;承担林木种子管理工作,组织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

(七)草原管理科。指导草原保护工作;承担草原改革相关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组织实施草原重点生态修护修复工程,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组织实施退牧还草有关工作;指导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预测预报;负责草种管理工作,监督管理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

(八)森林草原防火科。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防火巡护、火源管理、火情早期处理、防火设施建设及维护、地方半专业防扑火队伍建设等工作并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九)园林管理科。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拟订绿地养护管理规程、标准;组织实施园林绿地的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公园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市花卉生产基地、花卉市场的建设管理和园林绿化苗木的培育、养护管理;组织开展全市古树名木的普查、保护工作;负责全市建设项目树木迁移、砍伐的管理。

(十)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科学技术科。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组织指导权限内陆生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及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应急处置;指导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指导国家重要湿地的申报、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国际湿地公约履约工作;推动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组织相关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一)财务审计科。负责提出林业、草原、园林预算内投资安排意见;负责林业、草原、园林建设项目资金及相关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国有林业、草原、园林资产及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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