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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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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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信访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由乌鲁木齐市信访局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事项等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信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以及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严格执行《条例》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立足信访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服务党和国家大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认真做好主动公开,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有效保障了群众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止2024年底,市信访局共发布信息公开:机构职能3条、政策法规及相关政策解读20条、通知公告8条、政务公开9条、应用入口4条,共计4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据《条例》的规定,我局认真履行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义务,落实受理、答复工作。2024年市信访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信息公开条例的工作要求,将政务公开纳入干部队伍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不断强化干部队伍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着力开展信访工作法治化试点,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依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涉及信访领域的“12345”政务服务热线、网上信访等平台,畅通信访渠道。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4年,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规范化管理,对政务公开目录进行优化组合,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做到政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主动公开包括:政务公开、政策法规及相关政策解读、通知公告、机构职能、应用入口等5个栏目。

(五)监督保障情况

结合信访工作实际,严格履行政务公开责任制,进一步分解、细化、量化政务公开的总体任务,明确责任,具体落实到部门和人员,同时纳入全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与系统综合考核,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常态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不够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时限;二是加强学习教育,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信息公开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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