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8/28

16:50

来源:

中央人民政府网

字体:【
访问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政策解读

一、《监督意见》出台的背景与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统计现代化改革深入推进,统计监督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统计监督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不够完善。关于统计监督与党中央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深改委第二十一次会议上,肯定统计监督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指出:支撑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土壤尚未铲除,统计监督与党中央的要求还存在差距,统计监督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不够完善,统计监督有效性有待提高,统计监督成效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要强化统计监督职能,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快构建高效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

《监督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对加快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提升统计监督效能作出具体规定,是坚持党对统计工作领导的又一次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加强对公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有力举措,是准确监测评价经济运行状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对于推动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履行统计职责,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发挥统计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监督意见》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更好发挥统计数据的综合性、基础性、客观性特点,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当好参谋助手,加快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坚持方法科学、遵循规律、及时准确、真实可靠、防止虚假,坚决遏制数字上的腐败,提升统计监督有效性,使监督结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统计保障。

三、《监督意见》的五个主要任务

主要任务是:一是着力提升统计督察效能;

二是持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

三是依法独立履行监测评价职能;

四是加强对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统计监督;

五是建立健全统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

四、《监督意见》的落实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接受统计监督。

国家统计局要履行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主体责任;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重视和支持统计监督工作,听取统计监督工作情况汇报,做好必要保障,推动工作落实;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凝聚统计监督工作合力;

各级统计机构要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加大现代信息技术运用力度,夯实统计基层基础,确保掌握的情况和数据清楚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