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12/04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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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长期发展目标
乌鲁木齐统计改革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面向乌鲁木齐经济社会发展新实践,面向各族人民生活新需求,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统一,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坚持守正和创新相统一,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1、构建创新驱动,局队、兵地融合,协调共享的“大统计”格局
依靠创新驱动,坚持依法治统,建设调查制度健全、组织体系完善、调查行为规范、调查方法科学、法制保障有力、技术手段先进、数据真实准确、发布及时完整,市级、区(县)、乡镇(街道)、社区(村)四级协调统一,兵地融合、统计部门与行业部门协同、资源共享的“大统计”工作新格局。形成充分发挥统计调查分析、咨询监督职能,全面服务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充分满足社会公众统计需求,不断夯实现代统计体系的基础。
2、构建完善科学、规范、完整、适用的统计指标体系
在国家统计指标体系总体框架基础上,根据新疆和乌鲁木齐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统计改革发展需要,逐步构建科学、规范、完整、适用的统计指标体系。健全反映综合发展质量效益和新发展理念落实情况的统计指标体系,全面反映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体现乌鲁木齐特色的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为代表的新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乡村振兴、“旅游兴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等重大战略的新发展、新特征、新规律。
3、建立资源整合、平台开放、信息互通的数据共享环境
积极采用现代化技术手段,优化统计数据采集的方式方法。建立获取直接、手段先进、操作便捷、运行安全的统计数据采集与处理体系。通过打造统一完备的数据采集报送平台、顺畅高效的数据传输处理平台、安全适用的数据存储管理平台、开放兼容灵活高效的数据共享平台、严谨规范的统计行政工作平台,全面推进统计工作现代化。积极利用数字化的部门行政记录和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资料,探索开发将大数据纳入统计基础资料的方式方法,建立市级、区(县)、乡镇(街道)、社区(村)数据资源共享目录清单,提高数据质量,拓展应用领域。
4、打造面向社会公众、服务政府决策和企业咨询的“智囊团”
充分利用统计部门数据资源优势,强化统计分析咨政功能。加强对重大战略、重要政策实施效果的跟踪监测,突破传统分析观念,延伸统计分析的广度,提高政策建议的分析深度和可操作性。充分利用研究机构和大专院校的资源,开展重点领域问题的科学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实用有效的统计智库产品。
5、创新构建重大经济社会发展问题跟进统计调查机制
加强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统计监督,重点监测评价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实施情况、重大风险挑战应对成效、人民群众反映突出问题解决情况等。强化宏观经济形势和重大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及时跟进研究,快速准确研判、深入调查统计、综合分析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前瞻性和针对性对策建议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及时、有力、高效的统计服务。
二、中长期发展主要任务
(一)改革完善现代统计制度方法体系
紧密结合国家统计现代化改革发展进程,扎实推进消费、投资、服务业、农业农村、能源、社会、科技等领域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准确研判统计改革发展环境,研究推出统计创新改革举措,改革统计制度方法,变革统计生产方式,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增强统计保障能力。深入研究新经济统计理论和方法,推动新经济统计调查制度的建设。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问题,加强统计调查制度方法研究,不断完善统计制度方法、提高统计工作水平,构建和完善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统计制度方法体系。
1、深入推进核算制度改革
进一步深化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健全完善《季度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方法》,研究制定《各区(县)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方法》,实现全市生产总值与区(县)生产总值汇总数据的全面衔接,更加真实准确反映全市及各区(县)经济发展的规模、速度、结构。
改进和完善相关领域国民经济核算方法。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依据派生产业统计分类,逐步建立和完善“三新”经济、民营经济、数字经济、文化及相关产业、农业及相关产业、旅游、体育、专利密集型等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工作机制。
2、强化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
进一步完善各级统计机构、各专业、各领域统计调查项目数据质量工作规定,实现统计调查项目设计、任务布置、数据处理、数据评估、数据发布、统计分析等全流程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加强统计数据的审核和评估,切实提高数据质量。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强化基层统计人员业务技能,确保源头统计数据质量控制。
3、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管理机制
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规范部门统计调查项目设立,严格执行统计标准,提高调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避免重复调查。推进实现部门间资料共享,规范部门统计数据发布。严格执行统计数据报送制度,依法保障调查对象报送统计数据的独立性和真实性。
4、健全统计数据资源整合共享机制
积极推动统计信息共享,保持同市属各委、办、局等职能部门的良好协作关系,进一步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定期交流信息,实现业务协同联动、数据资源共享。
(二)健全科学适用的统计调查制度
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乡村振兴、旅游兴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等重大战略部署,不断拓展统计调查领域,丰富统计调查内容,构建完善全面客观准确反映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统计调查制度。加快建立覆盖领域全面、标准统一完善、指标健全规范、方法设计科学的统计调查体系。
1、拓展统计调查领域
不断拓展统计调查反映经济社会生活的覆盖面。突出反映乌鲁木齐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理念下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实践,进一步强化新经济、绿色发展和小微企业统计,深入研究统计监测评价分析方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反映经济社会发展。
拓展统计监测范围。对推动高质量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旅游兴疆”战略、乡村振兴战略等重大发展战略开展有针对性的跟进统计监测。
健全经济高质量发展统计。健全“三新”和派生产业统计监测制度。健全现代产业统计,完善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探索服务业全行业统计。完善能源资源环境统计。健全社会民生统计,改进劳动工资统计。
完善需求侧管理统计。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优化完善工业产能利用统计,完善房地产库存统计。推进服务消费市场和旅游景区(景点)客流量信息统计监测。
2、推进重点领域统计改革
加强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的统计监测,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进度监测。探索文化创意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科技服务业等新兴产业统计方法,积极应对技术进步及商业模式发展变化,完善电子商务统计,推进“互联网+”新兴业态监测,及时反映新经济发展情况。
拓展充实社会民生统计。研究探索对居民收支、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热点以及各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现状开展专项调查分析研究。
加强生态能源统计。严格执行国家能源消费核算方法,完善能源统计报表制度,加强能源消费统计监测,全面反映能源生产、销售、库存、消费等情况。完善能耗核算制度方法,健全能源核算数据联审制度,提高能源核算的统一性、规范性和科学性,保持各区(县)与全市能源数据基本衔接。完善资源环境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加强资源环境综合统计,加强碳排放、碳中和基础统计。
探索文化高质量发展统计。逐步探索旅游、文化、体育、健康等产业统计监测,为“文化润疆”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3、积极做好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工作
开展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认真组织、积极筹划、精心部署,确保普查真实反映国情国力状况。组织完成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持续用力、深度开发利用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成果。创新普查手段,提高各类普查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行政记录和大数据的水平。
(三)完善协调高效的统计管理体制
进一步健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努力构建体制完备、分工有序、工作高效的统计组织系统。夯实基层工作基础,积极培育社会化调查力量。科学配置人力资源,打造高素质的统计人才队伍。
1、健全完善统计管理体制
健全政府综合统计网络。完善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共享机制,明确市级、区(县)、乡镇(街道)、社区(村)各级统计业务职责、工作流程和业务标准,突出各级统计工作职能重点,充分发挥各级统计机构在统计调查中的作用。加强统计业务管理与指导,推进综合统计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确保职责落实到位、效率有效提升。
夯实基层工作基础。完善乡镇(街道)统计机构的制度建设,明确和充实基层统计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内容,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统计机构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的专业培训和业务指导,规范基层统计人员工作行为,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综合素质。完善基层统计机构硬件基础,加快基层机构通过政务网接入统计内网的建设步伐。
强化部门统计工作基础。不断加强部门统计队伍建设,根据部门工作职责和统计工作任务,强化对部门统计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确保部门统计队伍相对稳定、人员素质持续提高。加快推进部门统计的数字化、网络化建设,推进部门行政记录和信息共享。
2、优化提升人才资源效能
优化人员配置、提高人才效能。适应统计事业发展需要,扩充壮大统计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和专业构成。加强高层次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按照人岗相适要求,提高人力资源配置的科学性,做到人适其事、事得其人。
建立多元化人才培养机制。拓宽教育培训渠道,创新教育培训形式,进一步完善多类型、多层次统计人才培训体系,加快提高统计队伍素质与能力。
(四)建立高效优质的统计服务体系
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根本要求、统计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实现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强化数据解读,解答热点问题,回应社会关切,用权威真实数据反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统计。
1、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加强统计数据全面质量管理。树立真实统计理念,坚持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执行《国家统计质量保证框架》,遵循统计业务流程规范,建立健全统计全面质量控制体系,落实全流程、全方位数据质量管控机制,严把“入库、核查、评审”三道关口。建立统计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制度,加强对区(县)、部门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和统计调查项目执行情况评估。
推进统计基础数据库建设。建立基层统计业务平台,完成对统计数据资源管理,推动统计信息共享、数据开放工程建设。充分整合资源,汇集统计工作采集、处理、分析、发布各流程的数据资源,实现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历史数据的集中管理、灵活高效应用,加快推进数据资源跨专业、跨部门共享共用,满足各类统计调查任务需要。
深入推进统计公开透明。进一步做好市级、区(县)、乡镇(街道)统计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推动制定统计数据公开相关规定,实施统计数据发布清单式管理。坚持“能发布尽发布”原则,不断丰富统计数据发布内容,更好满足公众多样化统计信息需求。加强统计数据解读,引导社会公众正确理解和使用统计数据。
强化统计方法与数据研究。遵循统计科学规律,用科学的统计理论和方法指导统计工作实践。推进统计基础理论研究,推进统计服务质量向研究型转变,为社会提供更有深度的研究报告。深入开发微观统计数据,为科学研究提供便利。
2、持续加大统计监测力度
强化经济运行形势的分析研判。结合政策环境、决策需求,从经济增长、就业、物价、居民收入、结构调整、质量效益等方面深入分析经济社会运行态势,强化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研判和深度分析。提高统计分析、研判报告质量,努力做到形势研判准确、热点追踪及时、政策建议有效,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开展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围绕反映高质量发展的统计指标,建立相关统计报表制度,夯实评价基础。研究完善评价指数计算方法,精准分析评价乌鲁木齐高质量发展进程。加强数据开发利用,提升统计产品质量,实现由事后服务向超前服务转变,由静态服务向动态服务转变,由一般服务向精准服务转变,为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提供针对性更强、价值更高的统计服务。
加强全市重大战略监测评价。立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开展统计监测,重点突出监测乡村振兴战略、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等的落实落地情况。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重大战略,扎实开展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一港、五大中心”、新型城镇化建设、产业集群、区域协调发展、城乡融合发展、农业农村人口就业等方面统计监测。
(五)健全统计法治监督体系
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理念,坚定法治信仰,发挥法治对统计工作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强化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逐步实现统计监督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
1、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牢固树立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理念。严格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要求,以解决突出矛盾问题为着力点,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加快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法治体系。
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制度体系。坚决杜绝数据造假、数字出官。健全统计责任机制,坚持党政同责,层层压实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统计机构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
加强统计执法力量。健全统计执法机构,增强统计执法力量,加强专职统计执法队伍和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建设。严格实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肃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
强化条件保障。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助力统计执法监督工作;积极配合国家和自治区做好统计执法监督信息化平台应用工作,不断提升统计执法信息化水平。完善制度机制;严格经费使用和设备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格遵守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规范,防范廉政风险。
3、强化统计监督职能
科学有效实施统计督察。进一步压实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推动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得到进一步贯彻落实,实现统计督察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落实统计督察“五年一轮全覆盖”,认真总结统计督察实践经验,进一步提高统计督察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注重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效果,跟进督促整改落实,通过通报、约谈、专项督察等措施压实整改责任,推动整改落实到位。
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认真抓好中央《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的贯彻落实。推动统计监督和纪律监督、组织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统筹衔接,加强工作协调和统计监督结果运用,及时向市纪委监委报告统计督察、重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推进统计监督数据共享。
持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积极配合国家和自治区统计局各项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违纪违法线索核查,强化督导考核,提高查办案件的积极性主动性,努力形成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治理“一张网”。持续保持打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坚持查处重大典型统计违纪违法案件,严格落实统计执法责任制,建立常态化执法检查机制。
(六) 构建现代信息技术支撑体系
推进信息技术与统计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发挥统计信息化服务统计现代化改革、助力统计创新的重要作用,提高统计信息化服务统计核心工作的能力。
1、整合现有资源,实现统计业务集中统一管理
整合统计信息化基础资源。充分利用电子政务云等资源,推动统计数据生产、共享、发布能力建设和信息系统整合。推广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应用,利用大数据技术,加快基于地理区域的数据应用和分析。
实现统计业务应用系统的集中统一管理。加快推进统计生产方式变革,运用云计算技术和理念,实现计算资源、网络资源、存储资源和安全资源的统一管理。建立覆盖全面、安全高效、互联互通的统计业务应用体系,支撑普查、常规调查、专项调查业务开展。
2、推进统计信息化和安全性建设
完善网络安全防护与数据安全保护体系。进行网络和系统资源分区分域管理,构建层层递进的网络纵深防御体系。加强基层统计信息化建设,实现各级统计部门统计专网连接,提升统计网络稳定性、安全性。建设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保障平台,增强正面防御能力。按照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和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要求,构建云计算、大数据等应用环境下的新安全体系架构,强化安全管理和安全运维意识,保障云环境下的业务和数据安全。
提升网络安全监测能力。制定网络安全事件监测预警与应急预案,加强网络安全态势感知、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构建统网络安全态势感知系统,逐步实现统计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及处置一体化管理。
(七)形成交流、合作与共享的良好机制
建立多区域、多部门、多渠道数据交换共享系统,形成业务交流与合作、数据共建与共享机制,有效提高统计生产能力和效率。
加强各部门统计数据应用和共享。拓宽数据收集渠道,加强部门行政记录应用研究。研究建立部门统计数据共享机制,推进统计信息共享工作。完善数据交换与共享机制,规范部门资料清理比对处理流程,动态维护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确保统计调查单位真实准确、不重不漏。
建立兵团和地方统计系统交流机制。以推进兵地融合发展为契机,推动兵地统计系统数据共享、分析、发布的相关研究工作,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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