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02/06

12:19

来源:

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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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 (2023年版)》的通知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

《乌鲁木齐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标准执行。本标准明确了现阶段乌鲁木齐市基本公共服务范围与标准,各部门、各(区)县要严格按照明确的对象、内容、标准及服务流程,确保各服务项目落地落实,坚决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二、落实支出责任。各部门、各(区)县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对接上级或财政部门确保基本公共服务资金落实到位,配齐相关服务人员,保障服务机构有效运转。

三、抓好标准实施。各部门、各(区)县要将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作为民生保障的重点任务,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达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公共服务权益,并积极开展基本公共服务社会满意度调查,加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施效果反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附件:乌鲁木齐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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