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01/12

11:02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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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自治区广播电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的通知

文号:新广规【2023】1号  有效性:自2023年1月11日起施行

为规范我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的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合法、合规地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自治区广播电视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政府令第214号)要求,结合我区广播电视工作实际,编制了《自治区广播电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自治区广播电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pdf

政策解读:关于《自治区广播电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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