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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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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广播电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按照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乌鲁木齐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乌政办〔202349号)要求,现将乌鲁木齐市广播电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将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时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国两会会议精神、自治区党委十届七次、十届八次、十届九次全委会议精神、乌鲁木齐市委十二届六次、十二届七次、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等重要法治学习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发挥学法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党支部学法加强对党内法规和各项法律制度的学习,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的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机关干部法治意识。依托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等载体开展法治培训;组织开展法治新疆”“学法达人月月赛法治答题竞赛和线下普法答题活动,提高干部职工对法律知识的运用。2023年,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26场,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干部职工及行业单位学法36次,党政主要负责人讲法治课4次;在干部职工中开展一规划两纲要集中学习2次、线下答题1次;干部职工参加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法治答题7场;组织行业单位参加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举办线上广播电视业务培训2期,我局举办线下广播电视及农村公共服务等主题法规内容培训3场,深化行业普法。

二是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研究制定《乌鲁木齐市广播电视局2023年普法宣传责任清单》,明确各科室法治宣传任务。结合广播电视普法工作实际制定印发《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个性(行业)法规》,开展行业法规学习。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领导干部年度集中学法抽考和领导干部任前考法,1名副县级领导干部参加全市任前学法考试,5名科级干部参加科级干部学法抽考,抽考比例56%高于市上要求20%的比例。积极参加全市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拓展法治宣传形式,增强实效。结合行业实际制定《乌鲁木齐市广播电视局公务员辞去公职后限制从业清单》,规范广播电视行业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

三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按要求向自治区广电局报送了市广电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进行公示,接受指导和监督。组织开展单位规章制度废、改、立、留2017-2023年各项制度进行清理,新建制度3项、修订制度11项、保留制度4项、废弃制度6项,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营造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乌鲁木齐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切实承担本部门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成立市广电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局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局长担任副组长,科(室)长担任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长牵头、相关科室协作的工作机制。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动态梳理和规范行业行政权力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政务信息资源目录,进一步规范服务指南,编制数据共享责任清单、需求清单和负面清单,推进实现政务服务数据集中、联通和共享。聚焦最多跑一次进行全流程再造,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打通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完成局政务服务与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深度对接,实现网上办”“邮寄办”“掌上办,利企便民,切实提高乌鲁木齐市广播电视行业单位、企事业台站和市民群众办事效率。

三是积极引导广播电视制作、播出机构宣传报道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相关举措,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强化广播电视依法行政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和公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备执法记录仪1台、录音笔1支、无人机2架、笔记本1台等设备。成立乌鲁木齐市广播电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领导小组,配备法制审核工作人员1名,制定市广电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案卷评查制度,依法公开广播电视行政执法信息,动态更新公开内容。门户网站公示政策法规及相关解读14条。

二是切实履行行政执法主体的权力和责任,依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加强与成员单位间的配合,规范落实行政执法程序,对违规生产、销售、安装、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依法查处,净化视听环境。

三是依法依规组织办理《广播电视频率使用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广播电视站许可证》《卫星接收境内电视节目许可证》30件。全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拓展普法依法治理途径

一是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与律师事务所续签《法律顾问协议》,2023年邀请法律顾问为我局出具重大项目建设法律意见书2份、法律意见23条,举办法律知识讲座2场,法律咨询7次;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要求,开展广播电视医疗美容广告播出专项整治行动、医疗养生类节目专项整治,停播违规节目2档。

二是组织开展广播电视普法活动。联合各区县广播电视工作部门、企事业广播电视台站结合三电保护宣传月工作要求,开展《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进社区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提袋200多个,宣传册500份,扩大设施保护知晓率。加强广播电视宣传,制作广播电视法规宣传片2部,播放720次,调动更多力量参与广播电视设施保护,增强居民群众保护广播电视设施的意识。

三是推广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普法,通过微群、公众号、微博、抖音账号等平台转发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法治乌鲁木齐法治信息、普法作品;在干部职工、基层群众中组织开展法治主题书画摄影作品征集参展活动,选送书画作品5幅,1幅作品获得法治优秀奖并在市美术馆展出;组织报送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新媒体作品短视频4件,开展法治宣讲等法治文化活动,丰富法治文化形式。发挥派驻访惠聚工作队宣传队作用,在居民群众中开展国家安全法、民法典等主题普法活动,印发法治宣传手册、开展以案释法、学法宣讲等活动,促进法治宣传深入人心。

二、存在问题

一是法治学习、宣传的形式还较多地停留在法律法规文本学习、视频学习、案例分析,学习形式有待于进一步拓展和丰富;二是对于国家广电总局、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修订的行业法规学习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三是在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推进广播电视工作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由法律顾问进行法制审核、持续深入开展法治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能力水平等方面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

三、2024年重点工作

(一)推进落实“一规划两纲要”。依据法治中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总体部署和乌鲁木齐市相关实施方案各项要求,切实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务求实效,将法治建设与广播电视建设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积极促进本单位、行业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和法治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二)加强法治学习宣传。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重大事项决策会前学法制度,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等法治学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组织开展广播电视行业普法,不断提高广播电视工作队伍法治综合素养,积极引导行业干部职工争当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三)筑牢依法治理基础。按照市司法局对依法行政工作要求,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加强广播电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学习,组织执法监督证、执法证持证人员按期换证。按照相关部门工作要求,动态梳理广播电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做好工作落实。把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体现在广播电视工作的方方面面、各个环节,对标法律要求、找准法律依据,持续推进首府广播电视工作科学化、法治化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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