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10/14
16:28
来源:
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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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近期,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32批次的餐饮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均合格。合格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乌鲁木齐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餐饮食品)
特别提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泄露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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