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6/28

18:14

来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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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 第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近期,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41批次的生产企业食品;25批次的小作坊食品;77批次的餐饮食品;159批次的食用农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生产企业食品结果全为合格;小作坊食品合格23批次,不合格2批次;餐饮食品合格75批次,不合格2批次;食用农产品合格157批次不合格2批次。发现的主要问题为质量指标不达标、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微生物污染、其他污染物污染、农药残留物。现将有关食品抽检信息予以公告,合格及不合格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一、质量指标不达标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吉三泉南五巷10号一幢1号的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玉虎粮油坊生产的葵花籽油,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芦草沟人民庄子村6队的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粮源食品厂生产的猫耳朵(糕点),日落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微生物污染

沙依巴克区友好北路牛膳寿喜锅餐饮店经营所使用的复用餐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其他污染物污染

沙依巴克区友好北路花千代烤鱼餐厅经营所使用的复用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农药残留物

(一)沙依巴克区平顶山东一路鼎盛果园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沙依巴克区青峰路惠民小区刁金全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区(县)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1.乌鲁木齐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生产企业食品).xlsx
2.乌鲁木齐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小作坊食品).xlsx
3.乌鲁木齐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小作坊食品 ).xlsx
4.乌鲁木齐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餐饮食品).xlsx
5.乌鲁木齐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餐饮食品 ).xlsx
6.乌鲁木齐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食用农产品).xlsx
7.乌鲁木齐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食用农产品 ).xlsx
附件8.不合格项目小知识docx.docx

 

特别提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泄露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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