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11/13
18:34
来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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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2023年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186批次的餐饮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本次监督抽检结果合格183批次;不合格3批次。发现的主要问题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残留物、微生物污染。现将有关食品抽检信息予以公告,合格及不合格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一、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残留物
(一)沙依巴克区南昌路牛世牛牛肉面烧烤店经营使用的茶杯(自行消毒)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沙依巴克区泽普街湘可香湘菜馆经营使用的餐盘(自行消毒)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香川源饭馆经营使用的餐盘(自行消毒)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区(县)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乌鲁木齐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餐饮食品).xlsx
2.乌鲁木齐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餐饮食品).xlsx
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3日
特别提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泄露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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