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11/22
12:29
来源:
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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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发〔2020〕159号)和《乌鲁木齐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乌市监〔2021〕21号)的要求,组织专家对绿色钢铁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进行了结项验收。与会专家在现场考察、听取项目情况汇报、审查相关项目资料及现场提问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定,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承担的“绿色钢铁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项目综合评分81.2分,通过结项验收。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5日到11月29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企业有异议,可在2024年11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不接受打印署名),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的,不予受理。有关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电话:2849179、2814913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33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505/1507室)
邮编:8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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