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9/20
16:34
来源:
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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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做好乌鲁木齐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根据《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发〔2020〕159号)和《乌鲁木齐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乌市监〔2021〕21号)的规定,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决定开展乌鲁木齐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后补助类项目申报工作。本次申报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今的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
(二)知识产权贯标认证
(三)新疆品质公共服务品牌培育
(四)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
(五)知识产权相关保险保费补助
二、受理时间
2024年9月20日至10月31日(工作日),逾期未申报的不再受理。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具有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无重大违法及失信记录,并且符合《乌鲁木齐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项目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
(二)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以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资金的,一经查实即全额收回补助资金,并列入失信名单,予以公告,3年内不再受理其财政资金补助或扶持申请;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相关材料为复印件的,须提供原件以备核查。
(四)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执行。
(五)已享受过奖补政策的单位,不再重复奖补。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提交电子文本和书面材料。
(一)电子文本:电子文本命名格式:后补助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电子版申报材料应该包括全部申报材料的pdf格式版本。
(二)书面材料:申报单位提交的纸质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递交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科。
五、审核流程
申报材料初审、复核、专家评审、公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议研究、资金审核拨付。
联系人:张德清、郝梦茜
电 话:2849179、2814913
地 址:乌鲁木齐市中山路33号1505/15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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