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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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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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国有产权变动暂行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乌鲁木齐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于2023年3月9日修订完善并印发了《乌鲁木齐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国有产权变动暂行管理办法》,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规范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国有产权变动行为,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督管理,促进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经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授权由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全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及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主要包括总则、企业国有产权变动审批、产权变动、责任追究、附则等四个章节、23条,明确了目标任务、适用范围、监管职责、审批程序等方面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市属国有企业产权变动、交易的监督管理。其主要内容为: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称的企业国有产权变动行为,是指包括市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企业国有产权置换、增资扩股、资本金变动、企业改制等引起企业国有产权权属变动或比例增减的行为。

(二)监管职责

本办法市国资委负责企业国有产权变动应履行的监管职责进行了明确,如:依法依规制定企业国有产权变动监管制度和办法;负责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企业国有产权变动信息收集、汇总工作;负责按照审批权限决定批准或者上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企业国有产权变动事项;履行本级政府赋予的其他监管职责。

同时,本办法对监管企业在进行企业国有产权变动时应履行的职责也作出了明确要求,如:依法依规制定国有产权变动管理办法和内部决策程序,并报市国资委备案;对所属企业国有产权变动行为是否有利于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的稳定等进行研究论证;研究、审批下属除重要子企业以外的各级国有全资、国有控股及国有实际控制的企业国有产权变动事项;研究、审批下属除重要子企业以外的各级国有全资、国有控股及国有实际控制企业的资本金变动事项;按规定向市国资委报告有关企业国有产权变动情况履行市国资委赋予的其他职责。

(三)审批程序

本办法对市国资委和监管企业的审批权限进行了划分,对审批流程作出了详细的要求。

1.审批权限。市国资委对监管企业的资本金变动事项以及监管企业及重要子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无偿划转、增资扩股、产权置换和重大境外资产变动事项进行审核批准;其中,涉及监管企业控股权发生变动的,还须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之间的非上市企业(不含监管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产权转让、无偿划转、增资扩股、产权置换事项由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依据审批流程进行审批。

2.审批流程。产权单位在进行国有产权变动前,应做好可行性研究,形成实施方案,并按照有关法律及企业章程履行决策程序,形成书面决议后向产权变动批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由产权变动批准机构进行审核确认后予以批复。

关于对产权变动单位应报送的产权变动方案及相关资料,本办法的第十一、十二条中对其作出了明确详细的要求。


解读机关:乌鲁木齐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解读部门:资本运营与产权管理科

联系人:王雅卉

联系电话:0991-8528573

政策文件:乌鲁木齐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国有产权变动暂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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